第三百八十二章 万年血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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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辰看着被塞到自己手中的看不出啥的毛料,眸光有些深。

    真是有趣,这还是本君第一次收到礼物,而且还是锦元国臭名远扬的安阳公主送的玉石毛料。

    相比于离歌手中的毛料,南宫辰乃至于秋雨和青竹手中的毛料可都不便宜,是离歌废了好多劲儿,百里挑一的好料。

    尽管邬荣璟并不认为她挑到的毛料里会有什么东西,但是当青竹手中的毛料切开的时候,他却傻眼了。

    只见玉工把那毛料细细的打磨了一圈之后,然后用自己娴熟的手法在毛料上面打磨,然后切开了一道口子,便窥见了一层白雾,紧接着一道翠绿澄清的色泽透过毛料倾斜而出。

    原本因为离歌的举止而议论纷纷,随行跟过来看热闹的赌石者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一如邬荣璟一样,都瞪大了眼睛,嘴巴几乎都快要掉到了地上。

    “小姑子,你运气可真好,看这光泽,翠得好①(翠得好:评价翡翠的术语,)!”人群中有一个人咋舌不已的说道,可见在他看来,离歌这是瞎猫抓到了死耗子,并不认为是她的实力。

    离歌笑而不语,青竹这会儿已经按捺不住了,挺着大肚子,很是新奇的往那边瞟去,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公主,是不是我们不用抱着碎石块哭了。”青竹小声的说道,声音难掩激动。

    “这可是我送我干儿子的见面礼,当然不用抱着碎石子哭。”尽管离歌有九十的把握有禄,但是到底许久没有碰毛料了,所以当见绿的时候,心情也难掩激动了一下。

    正所谓,赌石,赌石,赌的就是心理、知识、运气,其中运气也很重要,运气就是你能碰到对庄的料子,所以这个玩的就是心跳。

    负责帮他们切割的玉工正是老板介绍的玉工,年纪大约二十五来岁,此时也露出了笑脸,不过手中的工作可是一点都不马虎。

    毛料在他手中一层层的剥开,当一颗拳头大小的老坑冰种映入大家眼帘的时候,一整条鸿胪街都沸腾了,投递到离歌身上的目光都带着钦羡。

    老坑冰种可是高档翡翠的一种,而离歌挑中的这颗毛料里的种,绿色纯正、绿色浓度在70%-80%。色浓翠鲜艳夺目,色正不邪色阳悦目,色均匀和看后赏目,属于优质的冰种,仅次于玻璃种。

    “恭喜小姑子!”玉工摸了摸自己额头上的汗水,从自己的工具箱中拿出了一块白布,小心的把切割出来的老坑冰种递给了青竹。

    “青竹,你成富婆了,哈哈哈~”离歌高兴极了,伸手摸了一把她圆鼓鼓的肚子,说道,“这么大一块老坑冰种,给我干儿子做一只貔貅护身,剩下的可以考虑给你做一个手镯或吊坠。”

    “瞧把你给得瑟的,不过是蒙到了一个,这剩下的两颗可是也花了不少钱呢,到时候啥都没有,还得亏。”邬荣璟摸了摸自己的腰包,肉疼。

    离歌没好气的瞟了他一眼,信心满满的说道:“放心吧,我运气可没有你那么背。可能开不出老坑冰种,但是至少里面也是有绿的。”

    此时,围观的群众已经是里外三层了,听到了离歌的话,然后看他们的年龄又年轻的很,都是不以为然得很。

    废话不多说,离歌直接让秋雨把自己手中的毛料交给玉工:“看你工艺纯熟,那剩下的你都由你来帮我们切吧,至于费用,我们不会少你一分的。”

    玉工见她信誓旦旦的,也不禁对她们其他的毛料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到底是不是运气呢?还是年轻出状元?

    “天啊?快看,快看,见绿了,见绿了!居然是紫罗兰。”原本等着看离歌笑话的人们顿时沸腾了。随着一颗鹅卵石那么大的紫罗兰映入他们眼中的时候,他们已经是傻眼了。

    “红翡绿翠紫为贵”是爱玉之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紫罗兰翡翠亦称椿,它是翡翠中的一种特殊的品种,椿按颜色可将其分为高、中、低三档次,它们分为红春、紫春与蓝春,红春价值较高。而秋雨手中的紫罗兰从质地细、透明度很高,可是紫罗兰中的极品,丝毫不亚于青竹手中的老坑冰种。

    邬荣璟本身也是懵懵的,他晕乎乎的摇晃到离歌的身旁,咋舌道:“臭丫头,听围观的人道起,我们这是‘一刀富’,而不是‘一刀穷’了,你这手气也太好了。”

    离歌是懒得理会他,本来还担心自己许久没有碰这玩意儿了,手生了,这会儿也不怕了。一鼓作气,直接让“傻蛋”把他手中的毛料交给了玉工。

    然而,这一次她好像没有前几次那么的好运气,玉工打磨并且小心的切割了挺深了,可是却迟迟不见绿。围观的群众一片唏嘘,无不再说“就知道是她是靠运气,要不然以她的年纪怎么可能那么厉害”,不过面对这样质疑而带着点鄙夷的声音,也有人帮离歌怼了回去。

    “人家就靠个运气开出了两颗极品翡翠,你们整日在赌行中摸黑打滚的,也没见到能有这本事。”

    “就是,你们这是什么心理呢?人家不见绿,幸灾乐祸的。”

    ……

    离歌感激的看着那些帮她说话的人,其实她倒也没怎么在意那些不好的声音,不过有人站出来帮自己发声,感觉还是挺暖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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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着玉工手中迟迟不见绿的毛料,略有些失望。松花是翡翠内部的绿色在风化皮壳上残留的表现,是赌石的一种依据,一般来说也是有浓有淡,大小形状各异,越绿越鲜越佳。另外绿随癣走,有癣就有很大概率有绿。“傻蛋”手中的毛料上面遍布着丝形松花,皮壳上有卧癣,而卧癣不同于直癣,它一般只停留在皮壳上,不会吃色。所以离歌当时千挑万选选中了它,没想到居然没绿。

    “真是不好意思,要不,我再送你一颗吧。”离歌有些不好意思,毕竟青竹和秋雨的都开出了绿,偏偏他的没有,说好给他作为酬劳的。

    “漂亮的小姑子,你客气了,是我鲁莽撞到了你,带你来鸿胪算是将功补过,没事的。”南宫辰依旧是一副憨厚痴傻的模样,直摆手。

    离歌正要说什么,突然余光中瞟到的异样让她猛地噤了声,连忙朝那打磨得只剩下一半的毛料蹲下了身子,然后在邬荣璟的人狐疑的目光中,她赶忙让玉工帮她往毛料的一处进行切割。

    玉工并没有说什么,知道很多赌石的人都不愿接受自己的毛料是一颗废石,对于离歌的坚持,他秉着认真的态度继续帮她进行了切割。

    不想这一刀切下去,居然窥见了云雾,玉工一惊,抬首朝离歌看去,戏谑的说道:“小姑子,看来你又猜对了。”

    离歌自己也欢喜不已,看着从玉工手中慢慢剥离出来的翡翠,嘴巴都忘记合上了。竟然是一颗血玉。

    此时卖毛料给他们的老板刚好闲着,过来瞄了一眼,顿时被那血玉种给惊艳到了。尽管那个头很小,只有一个鸟蛋般大小,但是价值也是不可估量了。

    “天啊,居然是万年血玉。”老板也是半个行家,经过他手出去的翡翠不下千万,一眼便认出了那是极其罕见的万年血玉,其色泽娇艳欲滴,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要滴出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