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第一百一十五章

路七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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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防盗章节, 穷是第一生产力, 你的支持是路七最大的码字动力~  第8章

    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徐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古代区是古代人自己的, 可是艺术家是全人类的。

    这句话侧面反映了, 他们对古代区的态度, 看似公正, 实则有所偏倚。

    就好像人类面对动物时,会根据动物的稀有程度, 划分相应的等级,从而投入与等级相匹配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他们面对古代区时也思维模式也有些类似, 只是评判的标准, 有些不同。

    并不是根据身份、官职或者财富进行划分, 而是根据其在艺术或者学术上的成就。

    古代区有着他们有自己社会体系运行法则, 并不需要他们横加干涉。

    富商病死, 自会有嫡子接手,皇帝驾崩,也会有太子顺位登基。

    但是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者医学圣手消失,可能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自古医圣只有一个张仲景, 诗仙只有一个李白, 而书圣也只有一个王羲之,千年来也难找到几个与之比肩的。

    而眼前这位小哥,这一手书法, 不说登峰造极, 也是个中翘楚。

    标准的一级保护动物。

    按照驻地规定——

    “给我。”

    “哦——”余初回过神来, 对上小哥没什么波动的眼神,将手中的纸递了回去,“给。”

    小哥收回右手,将这阙词收进袖中,不再看余初,默不作声转过去,重新支起摊位

    挂招牌时,他腿脚不便,重心不太稳,伸着手挂了几次没有挂上。

    余初赶忙上前,将招牌接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来,我来,先生您坐下休息。”

    对方视线落在她的脸上,眼神突然冷了下来。

    整理好纸张,摆好笔墨砚台,布质的招牌再次飘起来的时候,代写书信的摊位就算是重新开张了。

    余初将自己的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不在意是不是弄脏了,随意的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余初跟在小哥身后,看着他跨过石阶,走过了主街道,穿过小巷。

    小哥在前面一瘸一拐,她抱着零食,在后面亦步亦趋。

    终于,小哥在一座石桥前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直视着余初:“姑娘跟了我一路,不知为何?”

    “我想知道你住哪。”余初视线落在了小哥的腿上,解释,“你这腿如果不及时就诊,可能就废了,我得知道你住在哪,明日才好给你送药。”

    基础的抗生素和消炎药,她们每个人都会备一些,

    对方似是没有料到余初会有这样的回答,愣了一下,冷笑一声:“姑娘说笑了,我们素不相识,担不起此等馈赠。”

    “担得起,担得起——”

    因为驻地条款第十一条:保护一级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就好像在现代文明里,如果看见受伤国宝滚滚,打电话给相关救治单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而古代区,在有余力的情况下,救治稀有古代人艺术从业者,也是每一个一线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小哥愣了一下,被余初的话堵得一时间不知道接什么,他心底思绪复杂,拱了拱手:“姑娘止步。”

    话说到这,他以为事情就打住了。

    没料到等他重新没走几步,后面的姑娘,稍稍拉开了一些距离,依旧亦步亦趋。

    他现在拖着一条半残了腿,行动受限,走也走不快,甩也甩不掉,只得再次停下,冷着一张脸半躬身,几乎行了个半礼:“姑娘请止步。”

    这次,余初将尾随距离,拉开到了三米。

    余初慢悠悠在小哥身后,跟着将半座城都绕了一遍,他不言苟笑,全程没有说话,只有沉重的脚步声和越来越明显的呼吸声。

    但是余初的性子,哪里会消停,东扯一句,西问一句。

    “我叫余初,不知怎么称呼先生?”

    “这长平城繁华,我刚来不久,不知道这城内有什么地方值得游玩,先生可否告知一二处?”

    “今日隔壁摊主大姐,趁别人不注意,塞了个荷包给铁匠铺的大爷,想来好事要近了。”

    ……

    可能是天色越来越沉,也可能是余初一副缠着人到底的架势,摊主小哥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停止了绕路。

    一柱香之后,他站在自己租住的屋子前,推开了大门,从包袱里找出火折子,摘下挂在门后钉子上的灯笼。

    他一头的汗水,面色苍白,伤口抽搐着,几乎无法站立,拿着火折子的手也颤抖着,几次才点着灯笼。

    但是这些都不是主要的——

    室内被烛火照亮,他沉着一张脸,思考着怎么打发这个跟了他几个时辰的姑娘。

    只是他回过头,身后只有空荡荡的巷子。

    哪里还有什么姑娘。

    ***

    余初从一级保护动物那回来,绕道去了一趟怡春院。

    夜里大门紧闭,后门深锁。

    她甚至爬上了后街一颗老槐树,站在高处往里看,里面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等到踩点结束回到顾家别院,月已中天。

    深更半夜,顾家依旧灯火通明。

    余初从原地翻墙而入,在夜色下,动作流畅,落地如同猫一样,几乎悄无声息,

    当年集训的时候,她的格斗和力量其实都一般,潜入和伪装没有掉过前三。

    如果有逃跑计入成绩的话,她可能早就拿了第一。

    余初没有着急去屋子,而是去了后厨,顺了蒸笼里冷掉的两个包子和一叠花生米。

    等她端着盘子,还没走到东院,就看见一大一小立在走廊底下,提着一盏灯笼,一副等待已久的样子。

    余初冲着板着一张小脸的顾文青眨了眨眼,然后视线落在几日不见的顾文青身上:“这么晚了,你们兄弟俩还没睡?”

    或许是烛火称的,顾文澜脸色看着不是很好:“余姑娘,你翻墙出门,而且深夜不归,是否能提前打声招呼……”

    余初失笑:“我堵了你几天,就为了提前打声招呼,关键你不是一直躲着我么?怎么,今天不躲着我了?”

    她说的话音刚落,顾文澜的脸色瞬间就垮了,红白反复交替,张了张嘴,却没有开口,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余初知道症结在哪,伸手在顾文青的小脑袋狠狠揉了一把:“都是你闹得。”

    顾文青张开双手,抱着了余初大腿,死死不放。

    这一招——

    余初没有什么抵抗力,她单手把抱大腿的熊孩子从地上抱起来,一把塞到了顾文澜的怀里:“行了,这大半夜的,赶紧带着孩子回去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