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八章

路七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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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章

    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徐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古代区是古代人自己的,可是艺术家是全人类的。

    这句话侧面反映了,他们对古代区的态度,看似公正,实则有所偏倚。

    就好像人类面对动物时,会根据动物的稀有程度,划分相应的等级,从而投入与等级相匹配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他们面对古代区时也思维模式也有些类似,只是评判的标准,有些不同。

    并不是根据身份、官职或者财富进行划分,而是根据其在艺术或者学术上的成就。

    古代区有着他们有自己社会体系运行法则,并不需要他们横加干涉。

    富商病死,自会有嫡子接手,皇帝驾崩,也会有太子顺位登基。

    但是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者医学圣手消失,可能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自古医圣只有一个张仲景,诗仙只有一个李白,而书圣也只有一个王羲之,千年来也难找到几个与之比肩的。

    而眼前这位小哥,这一手书法,不说登峰造极,也是个中翘楚。

    标准的一级保护动物。

    按照驻地规定——

    “给我。”

    “哦——”余初回过神来,对上小哥没什么波动的眼神,将手中的纸递了回去,“给。”

    小哥收回右手,将这阙词收进袖中,不再看余初,默不作声转过去,重新支起摊位

    挂招牌时,他腿脚不便,重心不太稳,伸着手挂了几次没有挂上。

    余初赶忙上前,将招牌接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来,我来,先生您坐下休息。”

    对方视线落在她的脸上,眼神突然冷了下来。

    整理好纸张,摆好笔墨砚台,布质的招牌再次飘起来的时候,代写书信的摊位就算是重新开张了。

    余初将自己的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不在意是不是弄脏了,随意的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余初跟在小哥身后,看着他跨过石阶,走过了主街道,穿过小巷。

    小哥在前面一瘸一拐,她抱着零食,在后面亦步亦趋。

    终于,小哥在一座石桥前停了下来,回过头来,直视着余初:“姑娘跟了我一路,不知为何?”

    “我想知道你住哪。”余初视线落在了小哥的腿上,解释,“你这腿如果不及时就诊,可能就废了,我得知道你住在哪,明日才好给你送药。”

    基础的抗生素和消炎药,她们每个人都会备一些,

    对方似是没有料到余初会有这样的回答,愣了一下,冷笑一声:“姑娘说笑了,我们素不相识,担不起此等馈赠。”

    “担得起,担得起——”

    因为驻地条款第十一条:保护一级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就好像在现代文明里,如果看见受伤国宝滚滚,打电话给相关救治单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而古代区,在有余力的情况下,救治稀有古代人艺术从业者,也是每一个一线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小哥愣了一下,被余初的话堵得一时间不知道接什么,他心底思绪复杂,拱了拱手:“姑娘止步。”

    话说到这,他以为事情就打住了。

    没料到等他重新没走几步,后面的姑娘,稍稍拉开了一些距离,依旧亦步亦趋。

    他现在拖着一条半残了腿,行动受限,走也走不快,甩也甩不掉,只得再次停下,冷着一张脸半躬身,几乎行了个半礼:“姑娘请止步。”

    这次,余初将尾随距离,拉开到了三米。

    余初慢悠悠在小哥身后,跟着将半座城都绕了一遍,他不言苟笑,全程没有说话,只有沉重的脚步声和越来越明显的呼吸声。

    但是余初的性子,哪里会消停,东扯一句,西问一句。

    “我叫余初,不知怎么称呼先生?”

    “这长平城繁华,我刚来不久,不知道这城内有什么地方值得游玩,先生可否告知一二处?”

    “今日隔壁摊主大姐,趁别人不注意,塞了个荷包给铁匠铺的大爷,想来好事要近了。”

    ……

    可能是天色越来越沉,也可能是余初一副缠着人到底的架势,摊主小哥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停止了绕路。

    一柱香之后,他站在自己租住的屋子前,推开了大门,从包袱里找出火折子,摘下挂在门后钉子上的灯笼。

    他一头的汗水,面色苍白,伤口抽搐着,几乎无法站立,拿着火折子的手也颤抖着,几次才点着灯笼。

    但是这些都不是主要的——

    室内被烛火照亮,他沉着一张脸,思考着怎么打发这个跟了他几个时辰的姑娘。

    只是他回过头,身后只有空荡荡的巷子。

    哪里还有什么姑娘。

    ***

    余初从一级保护动物那回来,绕道去了一趟怡春院。

    夜里大门紧闭,后门深锁。

    她甚至爬上了后街一颗老槐树,站在高处往里看,里面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等到踩点结束回到顾家别院,月已中天。

    深更半夜,顾家依旧灯火通明。

    余初从原地翻墙而入,在夜色下,动作流畅,落地如同猫一样,几乎悄无声息,

    当年集训的时候,她的格斗和力量其实都一般,潜入和伪装没有掉过前三。

    如果有逃跑计入成绩的话,她可能早就拿了第一。

    余初没有着急去屋子,而是去了后厨,顺了蒸笼里冷掉的两个包子和一叠花生米。

    等她端着盘子,还没走到东院,就看见一大一小立在走廊底下,提着一盏灯笼,一副等待已久的样子。

    余初冲着板着一张小脸的顾文青眨了眨眼,然后视线落在几日不见的顾文青身上:“这么晚了,你们兄弟俩还没睡?”

    或许是烛火称的,顾文澜脸色看着不是很好:“余姑娘,你翻墙出门,而且深夜不归,是否能提前打声招呼……”

    余初失笑:“我堵了你几天,就为了提前打声招呼,关键你不是一直躲着我么?怎么,今天不躲着我了?”

    她说的话音刚落,顾文澜的脸色瞬间就垮了,红白反复交替,张了张嘴,却没有开口,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余初知道症结在哪,伸手在顾文青的小脑袋狠狠揉了一把:“都是你闹得。”

    顾文青张开双手,抱着了余初大腿,死死不放。

    这一招——

    余初没有什么抵抗力,她单手把抱大腿的熊孩子从地上抱起来,一把塞到了顾文澜的怀里:“行了,这大半夜的,赶紧带着孩子回去睡觉。”

    顾文澜看着余初满身是灰,一身狼狈的样子,半垂着眼帘:“余姑娘也早些休息。”

    余初招了招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不过知道归知道,她得先把一级保护动物的药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