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耍心眼

暮夜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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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丈夫和儿子回来后,桑叶没有闲着一头扎进了做虎头鞋的大业中。后天要再次进城卖鞋,如果郑凛那边不行,不能找到合适的合作人,她就得另外找人进行合作,做好两手准备。

    郑凛帮不上大忙,就给他认识的那位大商去了一封信,将一切写的明明白白。如果对方有意向或是对方的朋友有意向,随时能碰面仔细相商。

    两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除去桑叶自己做好的一双虎头鞋,其他人连夜赶制一共做出了二十双鞋子,可以说极为不错了。

    在两天里,又有三十多个人来到桑叶这里签下保密契书,只等两天后出摊回来就带着一起做,甚至有个三十来岁的大男人带着自己纳好的几双鞋底跑过来,问桑叶要不要招纳鞋底的人,他力气大,这种小鞋底一天就能纳出两双来。

    见这个男人纳的鞋底针脚匀称又厚实,鞋底还纳出了花样,丝毫不比女人纳的鞋底差,虽然心底疑惑一个男人会纳鞋底,但是桑叶急需纳鞋底的人手,便痛快的跟他签订了劳务契书,倒是保密契书就用不着签了。

    待人走后,桑叶就把自己的疑惑同孟氏说了。孟氏听完,叹了口气:“大成是个可怜人,早年爹娘病去了吃百家饭长大。早年他去城里做苦力攒了些银钱,就回村修了房子讨了房媳妇,可惜他这媳妇也是个命薄的,前几年得了风寒丢下一双儿女就去了。”

    成亲晚,儿女又小,郑大成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娘,没有法子再去城里做活,就只能打些散工,跟一帮妇人学做女红,抽空了就做些鞋底鞋垫拿去集市上卖,多少能换点菜米油盐回来。这一年年下来,可不就练就了一双纳鞋底的巧手?

    桑叶听罢,唏嘘不已:“难怪……”

    回想起男人在劳务契书上按手印时激动颤抖的模样,她突然就明白为何了。签下契书就意味着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只要那爷仨好好的不生大病,光这份工钱就够过活了。

    大概心里同情郑成的遭遇,孟氏忍不住说道:“大成为人老实,没有啥坏心眼儿,这生意要是做好了,还得找不少人纳鞋底,依娘看你把这事交给他,兴许能做的比旁人好。”

    桑叶明白婆婆的意思,觉得这不是什么紧要事,便笑道:“那就依娘的意思,到时候我给他多算一笔工钱。”

    已经返回破旧狭小的家中的郑大成不知道还有更好的事情等着自己,他看着抱着一个生红薯啃的小儿子心酸不已。

    只是一想到以后会有一笔稳定的收入,很快日子就会好过起来,他又变得格外高兴,一把将儿子小豆豆从地上跑起来,拍了拍他身上沾染的灰尘说道:“豆豆,爹找到活儿干了,很快就能买糖给豆豆吃,豆豆高不高兴?”

    小豆豆三岁了,因营养跟不上,个头看起来又瘦又小比不上人家两岁的孩子。他爹没有多余的银子买糖给他吃,但是每逢过年跟随姐姐去村子里拜年,口袋里都会多出好几块甜滋滋的糖,那是他最喜欢的零嘴。

    此时一听爹爹说很快就有糖吃,小豆豆的眼睛都亮了几分,口水也顺着嘴角不自觉的往下流:“高兴,有糖吃,豆豆有糖吃喽!”

    正在厨房里踩着小板凳费力的往锅里放水,准备熬粥吃的小姑娘柳柳听到弟弟的欢呼声,连忙从凳子上下来,蹭蹭蹭的跑到堂屋里,仰着小脑袋希冀的问父亲:“爹,成了?”

    柳柳是郑大成的大女儿,今年已经七岁了。同样营养跟不上的缘故,身材比同龄的孩子矮了一大截,头发枯黄稀疏,小脸儿更是苍白没有血色,但这些丝毫不影响那份发自内心的喜悦。

    郑大成摸了摸女儿的头,心酸的点点头:“成了,爹再也不会让你们俩饿肚子了。”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柳柳大声的欢呼着,忍不住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儿:“桑婶婶真是个大好人,之前去拜年她给我糖吃,现在又给爹活儿干,我要学做虎头鞋,以后爹您纳鞋底,我就做鞋,咱们赚双份的工钱,很快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郑大成愈发的心酸,含泪点了点头:“好,过几天爹去交鞋底就帮你问问,看你桑婶婶愿不愿意收你这个小学徒。”

    柳柳很高兴,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嗯嗯,到时候我跟爹一起去!”

    ……

    三月初一的早上,在河畔街上摆摊的小商贩们再次发现,之前仅仅出现过一次的卖鞋摊又摆上了。这一次,只有一对小两口守在摊位前,不变的是摊位上依旧寥寥二十来双小鞋子,依旧色彩斑斓,依然夺人眼球,来来往往的行人忍不住看了又看。

    “你坐着吧,等客人来了再站起来招呼。”怕妻子站着累,郑凛特意从马车里拿出一张坐垫垫在了小马扎上,让她坐下来等。

    桑叶没有拒绝男人的好意,扶着肚子慢慢坐了下来,嘴上嗔怪道:“我就是怀个孩子,又不是变成了瓷娃娃,站一时半会儿不会累。”

    “你不累,为夫看着心疼。”郑凛回了一句,把摊位上的鞋子依照大小整齐的排列起来。

    桑叶瞧着男人认真的侧脸,心里甜滋滋的,从装鞋子的筐地拿出两个煮鸡蛋,一边剥壳一边说道:“那天咱们收了几双鞋的定金,也不知道今儿个那几个人来不来拿鞋子。”

    如果合作顺利,今日出摊后会不会再来第三次还是未知数,要是那几个人没来,定金都没法儿退。

    郑凛觉得好笑:“那几个人喜欢虎头鞋,又跟咱们也约定了具体的时间,她们就算有事自己来不了,应该也会托其他人来取,你纠结这个做什么。”

    桑叶拍了拍头,也觉得自己想多了,不禁开玩笑道:“要是来了就给鞋子,要是不来,收摊后咱们就拿定金买糖葫芦吃。”

    “馋猫!”郑凛顿感无奈,眼睛里满满的宠溺。

    就在夫妻俩闲聊之际,有个妇人直奔鞋摊,惊喜的说道:“哎呦,你们可算来了,昨儿个我过来,从街头走到街尾愣是没有碰着人。”

    小两口定睛一看,意外的发现妇人正是上一次第一个光顾的客人。看着妇人脸上的欢喜,桑叶猜到了妇人的来意,眼里就露出了笑意,嘴上道:“原来是太太,不知太太找我们有什么事,是那双虎头鞋有问题吗?”

    “没有没有,鞋子很好,我侄儿一穿上,所有人都说好看。”妇人连连摆手,脸上露出几分得色:“这双鞋子可算是给我挣脸了,这不,我家亲戚多,有几个人家里有小孩就托我买,我就来找你们了。”

    确定了心里的猜测,桑叶就没有控制住自己的笑容,指着摊位上的二十一双虎头鞋说道:“之前的鞋子全部卖完了,这是这两天赶出来的一批,除了这几双被人定下了,其它的太太尽管挑。”

    妇人点点头,拿出三根长短不一的丝线,开始比照着挑鞋子,很快就挑出大小合适的三双虎头鞋。她看了看做工,见没有问题就开始掏银子,嘴上抱怨道:“这鞋子咋不早几年出来,不然我家的几个孩子也能穿一穿了。”

    对此,桑叶只能歉意的笑笑,总不能说虎头鞋是年前心血来潮做的吧!

    送走满意离去的妇人,桑叶捧着近两百文的卖鞋钱递到郑凛面前,感慨的说道:“你说你怎么这么好命,能娶到了像我这个漂亮又能干的媳妇。”

    不知道是被哪个字眼刺激到了,郑凛眯了眯眼,接过钱袋意味深长的说道:“媳妇儿确实很‘能干’!”

    桑叶没有注意到男人刻意加重的两个字音,抬手拍了拍他的胸口(本来想拍肩,奈何巨大的身高差难以高攀),老气横秋的说道:“所以,你要加倍对我好,毕竟我能带着你吃香喝辣。”

    被拍过的地方愈发的火热,郑凛的眼里一片深沉。要不是地方不对,他能把无意中撩起火的小女人就地正法了。

    深深地吸了口冷气,郑凛捉住女子的手揉了揉,无端的流露出几分色情:“好,只希望叶儿能受得住。”

    可惜,怀孕后智商退化严重的某人完全割不到丈夫话语里暧昧的暗示,傲娇的应下来。

    转眼间,又是小半个时辰过去了,期间摊位前除了几波看鞋子的人,之前下定金的人一个也没来。就在桑叶忍不住再次发问时,终于迎来了一个熟面孔。

    桑叶热情的招呼了一声,前来取鞋的妇人就接过她递来的鞋子,用手试了试大小,又反复的看做工,末了满意的点点头:“不错,真不错!”说着,就从钱袋里数出三十多文钱补齐了鞋钱。

    桑叶接过银钱,笑眯眯的说道:“若是小公子穿着喜欢的话,还望太太以后常来光顾。”

    那妇人心情不错,闻言痛快道:“成,只要我儿子喜欢,以后就买你家的鞋子,瞧着就喜庆。”

    桑叶愈发高兴,已经琢磨着在云来县开个鞋店专门卖虎头鞋的可行性了。

    妇人走后,又陆陆续续的来了好几拨人。有两个是来拿鞋子补鞋钱,有人被虎头鞋吸引,主动掏银子买,很快带来的二十一双鞋子(包含上次剩下的一双)又只剩下七八双了。

    桑叶晃动着钱袋,听着里面叮叮当当的响声,脸上的笑容恍如天边的春日:“太好了,等找到合伙人,不愁这生意做不起来。”

    郑凛抬手,揉了揉揉她的头:“是,媳妇儿最厉害!”

    ……

    没过多久,剩下的鞋子卖的也只剩下一双,这一双还是要做样子才留下的。总之,这一次的鞋子比之前卖的还要快,来摊位前看热闹的人也比上次多,就是没有买到想下定金的人也有二三十人。

    桑叶跟郑凛商量了一下,到底把定金收下了。毕竟那位大商立即给回音,最快也要半个月,在这期间再出两次摊不成问题。一旦那边不成,她还有别的路能走。

    跟上次一样,待集市上的人渐渐散去后,三婶子等人就带着孩子们回来了。这一次看到摊位上仅剩的一双鞋,就显得很淡定了,只是淡定之下的那份喜悦,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

    照例下馆子吃了一顿,不过这一次吃的是相对便宜的肉丝面,众人也不要两口子破费,反倒抢着把两口子的面钱付了。

    回去的时候,桑叶沿街买了不少零零碎碎的东西,大多是桑家初六宴客那天所缺的。虽然镇上也能买到,但是有马车直接带回去也方便。

    一到家里,多花像只雀儿般飞快的扑到桑叶面前,兴奋的叫道:“伯母,小鸡出来了,有五只,奶奶说第一只出来的小鸡,交给花花养,花花把它养在房间里了。”

    桑叶十分高兴,还亲自参与过挑蛋就格外想知道孵出来的小鸡长什么样:“小鸡在哪里?快,快带我去看看。”

    “小鸡在我的房间里,弟弟看着呢,我们快过去。”多花拉着桑叶的手就往自己的房间走,不过她很照顾桑叶的身子,走的并不快。

    刚孵化的小鸡十分脆弱,一个不慎就容易被还在孵其它蛋的母鸡踩死。所以刚孵出来的小鸡会跟母鸡隔离开,放到一个温暖的地方,不能让小鸡冻着,不然很容易被冻死。

    郑凛的手上拎着不少东西,眼睁睁的看着妻子侄女撇下自己头也不回的走远了,无奈的摇了摇头。

    “伯母,小鸡毛绒绒的,声音小小脆脆的太可爱了。”路上,多花想尽了所有的能形容小鸡可爱的词语,极力的向桑叶传达自己对小鸡的喜爱。

    “嗯啊,是很可爱。”桑叶附和了一声,不忍心告诉侄女,小鸡小时候黄嫩嫩的十分可爱,等胎毛退了能丑的不忍直视,长大后小小脆脆的声音也会变得吵闹刺耳,脾气不好的甚至会追着人啄……所以表面无害的东西,不一定就真的无害。

    这些都是前世一个朋友心血来潮开农场,自己亲自养鸡养鸭养鹅后,告诉自己的血泪教训。

    见伯母认同自己的话,多花突然停下来,小心翼翼的问道:“小鸡这么可爱,长大后还能天天下蛋,花花把蛋收起来给伯母吃,伯母就不要杀它吃肉好不好?”

    桑叶一愣,总算明白小姑娘饶了个大圈子,是在这里等着自己,顿时哭笑不得。虽然这孩子对自己使了心眼儿,但是心里想着自己,要养鸡下蛋给自己吃呢,果然没有白疼!

    看着小家伙认真严肃的小脸儿,桑叶哪里忍心拒绝她的乞求,双手搭在她的小肩膀上,郑重保证道:“放心吧,你养大的鸡属于你,只要你不愿意,伯母绝不会吃掉它!”

    多花一听,小心翼翼的情绪瞬间不见,变得高兴起来:“太好了,谢谢伯母。”

    她要抱走小鸡自己养,奶奶说小鸡要留着长成大鸡,杀了好给伯母补身子。这么可爱的小鸡,伯母肯定不舍得吃,看吧,伯母真不舍得呢。

    很快一大一小就钻进了房间里,结果没有看到黄黄嫩嫩的小鸡,只看到趴在地上抱着熊掌的胖团和撅起小屁股,两只胖爪子不停地抠熊掌的虎头。

    “虎头,你在干啥呢?”多花走上前想要把弟弟拽起来,免得他在地上打滚弄脏了今天刚换的衣裳。

    “叽叽,叽叽在这里,胖团要吃。”三岁的虎头说话还不利索,见姐姐询问,焦急的拽着姐姐的手指着胖团大声的控诉着。

    “胖团,快把熊掌拿开!”

    多花还没怎么着,桑叶先吓了一大跳,连忙冲过去拯救落入熊掌的小鸡,生怕胖团当着小家伙们的面把小鸡吞了,给两个小家儿造成心理阴影。

    胖团的注意力早就被铲屎官吸引了,它正要起身蹭一蹭铲屎官表达自己的亲昵,冷不防被铲屎官的大嗓门吓住了,不知所措的又蹲了下去。

    桑叶松了口气,有些费力的蹲下身去掰胖团的熊掌。胖团心里正委屈呢,不肯把熊掌拿开,还冲着铲屎官低吼。

    “伯母,还是我来吧。”多花意识到了什么,急忙蹲在伯母的旁边,一边摸着胖团的脑袋轻声哄它,一边用小手去掰它的爪子,生怕晚一步小鸡就被肥肥的熊掌挤成肉饼。

    “吼——”

    胖团跟多花很熟悉了,又是亲眼看到多花怎么对待小鸡的。它又冲桑叶咆哮了一声,到底把肥厚的熊掌移开了,露出里被包裹在里面的毛绒绒的、正闭着眼睛睡觉的小鸡。

    原来,胖团只是发现了新玩伴,正在跟小鸡玩,并没有真的伤害它。

    桑叶见状,终于明白胖团为何生气了。她薅了一把圆滚滚的熊脑袋,在胖团抗拒的目光中,柔声哄道:“好了好了,是我错怪你了,待会儿多给你半块糖作为补偿好不好?”

    胖团的智商不低,对糖这个字眼十分敏感。它根据铲屎官讨好的神情,慢慢判断出自己能多吃到糖,顿时高兴地伸长脖子,蹭了蹭铲屎官的脸:“嗷~”

    “啧,你这家伙还真是成精了,”桑叶蹂躏着熊脑袋,眼里满满的笑意。

    ……

    单独一只小鸡太容易受冻死亡,多花担心晚上睡着了顾不上,就用墨水在小鸡的脑袋上点了一个墨点做记号,把小鸡跟另外几只小鸡放在了一起。

    到了晚上一家人快要睡觉时,两只母鸡又陆陆续续的孵出了十多只小鸡。不出意外,除了几个没有踩水的死蛋,剩下的二十多个鸡蛋明儿个就能全部孵出来。

    孟氏担心夜里孵出的小鸡会被母鸡踩到,不肯早早回房睡觉,桑叶劝了好几次,还提议让郑凛守着,孟氏也不愿意。直到她发了脾气,赌气要留下来一起守,孟氏才去休息了。

    不能抱着软软的媳妇儿睡,郑凛心里别提多郁闷了。要不是看在这些陆陆续续孵出的小鸡,将来会是自家媳妇和孩子的口粮,他哪里会撇下媳妇儿熬夜守着两只母鸡!

    兴许是他的怨念太重,两只母鸡和它们翅膀下的鸡蛋格外争气,到了后半夜就全部孵出来了。剩下的几个死蛋,郑凛由着母鸡继续孵,把几只绒毛还是湿的小鸡放到小鸡群里,洗净手后打着哈欠搂着媳妇儿睡去了。

    之后几天,三婶子等人就在各自家里,关着房门教人做虎头鞋,每天傍晚就到郑家向桑叶汇报教授的情况。尽管桑叶明确表示不着急,让她们慢慢教也不用天天到家里来,那些人依旧如此。

    桑叶无法,只能任她们去了。到了初六前夕,新加入的三十多个人,有大半掌握了虎头鞋的制作方法,做出来的鞋子达到了入市买卖的要求。

    最让桑叶意外的是,唯一一个纳鞋底的男人郑大成四天时间就纳好了十双小鞋底。小鞋底固然小,可是在四天内纳出十双来,是见很不容易的事,要知道另外几个纳鞋底的妇人,手脚最快的一个也只纳出了七双而已。

    想到那天婆婆的提议,桑叶起了让郑大成试一试的心思,于是发出了邀请:“纳鞋底的人和纳出的鞋底会越来越多,都堆到我这里我也没有精力一双双的清点,以后我会让人把纳好的鞋底送到你家,你清点好了再拿到我这里来,我再格外算你一笔工钱,唔,先定一个月五百文。”

    计数不难,难的是这事太琐碎,还很容易出错。五百文钱看似很高,真正能做下来,对于大字不识一个且计算能力差的人来说,有不小的难度。

    一直低着头的郑大成,突然抬起头震惊的看着桑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从来没有想过,这种好事会落到自己的头上。要知道他纳出一双鞋底只有四文钱的工钱,平均一天纳两双也只有八文钱,一个月下来也才两百四十文。

    如今多费一点时间,单单清点一下鞋子的数目就能拿到五百文,是自己纳鞋底的一倍多,这怎能不让他震惊?

    ------题外话------

    6000字奉上,不用直播吃键盘,小命保住了!

    PS:本来没有小鸡这段日常,结果突然想起14岁那年干的一件蠢事。那时家里的老母鸡刚刚孵出了第一只小鸡,不巧的是那天倒春寒,天特别冷,我只好一边看书,一边把小鸡捂在手心里。

    后来要蹲坑,捂着小鸡不方便,又不知道放哪里,怕它冻坏了,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睡在喵窝里的胖橘。

    没错,蠢作者忘记喵会吃小鸡,把小鸡塞到胖橘热乎乎的怀抱里。胖橘醒了,睡眼朦胧的瞅了小鸡一眼,又瞅了我一眼,眼睛一闭又睡过去。

    蠢作者为自己的鸡汁点赞,得意的拿着厕纸准备蹲坑,在跨出大门的那一刻,脑子回来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拯救落入喵爪的小鸡,就看到胖橘已经把毛绒绒的小鸡脑袋含进了嘴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