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我就是个熊孩子

刘少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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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90年代走出来的人,很难会忘记那一张张的海港城美女画报。

    身材高挑,体态匀称,说不上美绝天仙,但那保守的泳衣照,即使多年以后,也常在记忆海洋里飘荡不休。

    甚至,就连那些扑克,也是一个个又一个的泳衣妹子照,可以说彰显了那个时代,普通男人们内心的骚动。

    蕾丝是什么?

    纯洁的林牧,到现在也不知道。

    花边是什么?

    嘿嘿嘿……

    一个三十来岁的糙汉子,正常的装扮下,却是一条如此女性化的裤衩子,那单薄、半旧的布料看不出任何美感,只让林牧感觉一头的黑线。

    有没有搞错!

    老老实实做你的诈骗犯不好么?偏偏跑过来辣我眼睛?

    说!

    为什么你要穿女式内裤?!

    说!

    哪个变态把你扒光?还让我看到你这么恶心至极的一面?!

    呃,等等……

    你衣服?

    是我扒的?

    呸!

    怎么可能?

    我怎么可能这么变态?!

    林牧伸手抓住这条肉色内衣,任凭付福忠如何阻挡,依旧坚定地扯了下来。

    从里面又掏出两张青色大票,嫌弃地把裤衩子扔到了他的脸上。

    太恶心了!

    你这个偷穿女性内衣的变态!

    四百块入手,林牧虽然不耻对方的行为,但还算满意。

    双手被捆,在地上痛苦吸凉气、滚尘土一对表兄弟,彼此看向对方,都是一阵羞耻,怎么就落到这么悲惨的处境?

    做这一行,也都曾想过种种意外,随身带些钱应急,那是理所当然。

    意外被打被抓,也想过,也有跑路的准备。

    穿老婆内衣怎么了?

    用你们家洗衣粉了?

    付福忠很委屈,谁特么想过现在的小孩都这么变态,不光凶横得跟古惑仔似的,而且还臭不要脸地扒人衣服,可怜老汉我三十多岁,一身的老骨头老肉,你也下得去手!

    不嫌口味重么?

    ……

    最初的胡闹结束后,林牧就有些头疼了。

    这两个人怎么办?

    送派出所?

    这是最省心的法子,可自己能打他们,一说了送对方去派出所,驱赶对方,对方就跟个死狗似地在那痛叫,不管林牧怎么踢,就是不动!

    这里比较偏僻,不然也不会被他们当成诈骗地点。

    传信?

    林牧知道自己老乡是什么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里不是自己村子人经过的路,外村人也不会理会自己……

    “看来得养只小狗啊!没事时可以玩,有事时可以遛……”

    “先去营地,回来时对方要是还在,就抓;不在,就当对方运气好!

    至于前面路上那个盯梢的,嗯,看情况吧……”林牧思忖着,决定由老天作主。

    惩恶扬善、劫富济贫的事已经做过了,要是还有键盘侠指责自己,“雷.林牧.锋”也没什么办法了。

    扶起旁边的“凤凰牌”自行车,林牧扫了一眼那被割掉的凤凰头商标,只觉得分外亲近,忍不住就笑了:“此物与我有缘啊!老表!谢谢了!我还没自行车呢!”

    地上的两人几乎都哭了。

    自行车,这可是家里最重要的财产之一,这还是前两年几人做这一行时,觉得“做一行爱一行”,这才集资凑了两辆自行车,属于自己吃饭的家什。

    “你!洋车子不能拿……”付福忠拼命挣扎。

    林牧哈哈一笑:“要啥自行车?要啥自行车!老表,等我回来娶你们!”

    说完,左脚在脚踏板上一蹬,趁着车前进时,右脚就伸进前面的三角杠里,踏上了右边的脚蹬。

    林牧腿短,连一圈车轱辘都蹬不了,只能蹬一下,倒着退点车链,一蹬一蹬,整辆车呈现半倾斜状地往前跑。

    这可是农家小孩的看门绝学了,夏天满村卖雪糕的小孩,就是这么骑车的。

    贼稳!

    路过前面一人,对方明显一愣,瞧着林牧家的自行车眼熟。

    林牧本没想理他,只是跑开十来米后,又停下了车子,往着眼前的付福安走去。

    付福安有些懵,这小孩不是自家的目标么,怎么骑着车子出来了?

    老表良心发现,不光没骗人家,还把车子给小孩了?

    不怪他胡思乱想,实在是林牧现在的形象,太过纯良无害,一身软嫩嫩的婴儿肥,让人瞧着就跟只小熊猫似的。

    付福安没看过后世的网络小说,不知道熊猫这货其实凶残的一批,此时看着林牧向他走来,不知底细地问道:“怎么?小孩,有事?

    “给你看个大宝贝!”林牧展颜一笑,从身后单肩书包里,拿出一个弹弓,“射死你!”

    只见林牧右手弓,左手干泥弹珠,匀力一扯,原本松松垮垮的弹弓,直接被扯得跟比基尼一般。

    柳木与皮筋连接的位置,就是“比基尼”的两腰。

    林牧的左手,就紧紧捏在“比基尼”的要害位置,对准了眼前惊呆的付福安:“着!”

    “嘭!”

    “啊!你个熊孩子!瞧我不……”

    林牧的弹弓,是双皮筋,耐力、力量耗费更大,准确度也更难掌握,但对于整天没事就剁饺子馅,又练过《一气动山河》的林牧来说,根本不是什么事。

    没打头,打的身子,打头林牧怕打死他……

    付福安只觉得胸口处火辣辣地疼,几乎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淤血、肿胀的痛楚,只是心头的怒火也一下子窜了起来,强忍着痛,就要追向林牧,狠狠打他一顿。

    什么时候,一个三五岁的小孩,拿着个小孩的玩具,也敢打自己了?!

    只是,当他站起身来时,整个人都哆嗦了一下。

    林牧的手中,出现了一个玻璃弹珠……

    “嘭!”

    “嘶!!!啊!!!我!我打死你个……嘶……”

    痛得入骨!

    只是当他继续抬头时,林牧的手中,已经又换成一枚……

    碎碗底砸成的陶瓷弹珠……

    低头,趴在地上惨号,付福安秒怂。

    他是知道这种碎瓷弹珠的威力的,那是农村小孩玩“摘子”的副产品,棱角尖锐,威力极大。

    这玩意佩上双皮筋弹弓,那已经不是玩具了,是真正能打死人的“凶器”,把后世什么仿真枪都甩出几条街。

    真要胸口挨上一下,绝对瞬间A杯变C杯,疼得你胸口直飙姨妈血……

    PS:感谢火花的500,神佛堂、心静方可致远的1000打赏。

    今天又是加班到九点钟,再有两三天就完事了,之前是萌冲更新不给力,以致于三周没有推荐位,收藏也差的一批,也不该怪到读者身上。

    接下来,萌冲承诺:哪怕收藏再差,更新也绝不再让大家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