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舔包!

刘少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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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林牧以后就是偷电瓶车,被人抓住了打,被打死,死外边,也绝不会再去写稿子了!”

    言犹在耳,尤其自己的穿越,似乎还与此有关,林牧不由得有点心虚。

    但瞧着身边的小弟小妹,还有时常蹭饭的小萝莉,林牧就叹了口气。

    王竞泽就王竞泽,为了和毛爷爷亲近,节操扔了又何妨?

    只不过,写小说不在一朝一夕,林牧还要做点事先准备,毕竟自己这个七岁的身子太娇嫩了,租碟店老板甚至都不问问自己是否“看片吗”。

    四个小家伙对此倒是没有在意,跟着林牧满街溜跶。

    这一天玩得尽兴,林牧的心情,也终于轻松了下来。

    戏台上,五个人直接爬到两侧,仅隔两米远地看着大花脸唱戏,探头探脑到后台化妆处看,只要不闹腾,人家也不管。

    戏台是木制的,下面有一米五左右的木柱支撑,那些拿个碗摇色子的老头,就不停地招呼着小孩过去玩。

    压大小,一毛一毛的摇,两个铁瓷碗,就能把小孩兜里的一毛、五分的硬币骗了去。

    还有那捣球的,跟SH滩卖烟的木架子差不多,右面一个球,可以往左边捣,捣进哪个栏,就能拿多少钱。

    这个看着更诱人,10块50块的,每次试的时候总能捣出个好彩头,但真花钱玩时,球却又一直进那个空白栏。

    前世的林牧,就在这上面砸了一块多钱,甚至要求那老头不碰那木架,可惜到现在也不知道这里面的机关。

    戏台是“赶会”的必去之处,另一处必去的,就是“套圈”了。

    场地上一个空场上,放着一件又一件的东西,少的是一包方便面,多的甚至还有大布娃娃,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那只黄蓝相间的鹦鹉,瞧起来分外喜人。

    鹦鹉吸引了全场人的焦点,鸟笼边还有其他东西,瞧起来喜庆无比,每每总有自行车轮胎圈半套在这一堆东西上,可惜套不完全,人家就不算套上。

    这东西纯粹就是扔钱的,不过林牧也没小气,两块钱,换了十个自行车轮胎,看着四小兴奋地跑着圈子,寻找合适的位置套鹦鹉。

    一个个小手从林牧手里接过轮胎,又一次次在兴奋中转为遗憾。

    “鹦鹉!鹦鹉!”

    在江小柔欢快的目光中,那第九个轮胎打了个转,便倒在鹦鹉旁边的一袋方便面上,林牧一瞧就乐了,这“小保姆方便面”算是便宜自己了。

    江小柔苦着一张小脸,看着鹦鹉无比向往,回头就把最后一个圈还给了林牧:“林牧哥,你来吧!一定要把鹦鹉带回来呀!”

    一阵苦笑,这么多人,倒是有一大半是奔着这稀罕鸟来的,自己又不是《杀手之王》里的李连杰。

    稳了稳,林牧对着鸟笼方向,随意地把轮胎一送。

    轮胎眼看着要靠近鹦鹉,冷不丁从旁边也冲过来个轮胎,两相一碰,各自往着两边倒去。

    林牧的那个轮胎,转了两下,竟就落在一长袋卫生纸上,上面的钢笔异常显眼。

    “莫非这是天意?”林牧有些感叹,眼看着老板心疼地把笔、卫生纸给自己,只觉得自己的节操,是彻底保不住了。

    “M戈壁,哪个七孙把我圈碰了!”不远处,几个半大熊孩子当下张嘴就骂。

    咒骂声传来,林牧眉头一皱,这乡村俗骂,向来为自己唾弃,自己是个文化人,不能和他们一样出口成脏没素质,当下直接一脸云淡风清:“碰你麻痹,滚!”

    这些天来,为林父的事情操碎了心,早就憋着一股闷气的林牧,眼见几个熊孩子都敢找自己麻烦,那还能忍?

    “靠!”

    村里的熊孩子,一个个欺软怕硬、见风使舵的功夫天生就是满级,本就心疼那两毛钱的熊孩子们,听了林牧还口,一口气就跑来四五个小孩。

    俱都是七八岁的熊孩子,战斗力明显比这边强上一个档次。

    胖墩有些害怕,又有些兴奋,从裤腰里摸出两把“手枪”来,递了一只给林欢,“咔咔”上了膛,瞄准了对方。

    林牧嘴角抽搐,也没制止。

    这两支“上劲”的手枪,劲力不小,十米内打中人,够人疼半天,如果按前世某一地区条子的说法,这枪动能超标,可是真正的“非法持有枪械”!

    对面一瞧,同样一愣,眼里就冒出一股贪婪来,领头的小孩横声横气道:“我叫张璞!你们碰翻我的圈,今天把这两个枪赔我,我就不打你们!”

    林牧一头暴汗。

    所以说熊孩子可怕呢,不说其破坏力,就说这种“我强就能抢你东西”的思维,就够粗暴直接,仿若玄幻小说中的配角了。

    见林牧似乎不以为意,张璞直接开始威胁:“我爸是王老庄的张军!别以为你有两个枪就吓得住人了,我这弹弓可不是……”

    “啪!”

    从腰里掏弹弓的手被直接打中,张璞一声痛叫,弹弓就落在地上。

    林牧不发一言,拿着从旁边玩具摊上顺手抓的两柄“宝剑”,对着其他四个熊孩子,披头盖脸就打了起来。

    这五个熊孩子哪遇到这股阵势,林牧这个不讲“江湖规矩”的,竟然先用“兵器”,不怕被人耻笑么?

    没看人家成龙,打架从来不用枪么?

    只可惜,林牧才不管他们的悲愤,一挑四,乱砸乱打,只如虎入羊群,倾刻间就把对方打得哭成一片,眼泪巴巴地流个不停。

    能不哭么,林牧手里的宝剑剑鞘都打裂了,如果不是两个并在一起,那金光烂烂,放到古代足以被当成天神法器的塑料宝剑,只怕就要断成两截了。

    “嘤!”

    似乎是被林牧殴打熊孩子的心情影响到了,肩头的肉蛋竟然叫了一声,仿佛蛋壳里的小鸡仔挣扎了一下。

    林牧瞧了它一眼,也不耽误,低头就把那个弹弓捡了起来,连带着张璞裤兜里几个弹珠,都被林牧装到自己口袋里。

    舔包,是一种态度。

    看见包而不去舔,哪怕吃了鸡,游戏也没有一点乐趣,索然无味。

    “嘤嘤嘤嘤嘤!”

    林牧算是感觉到了,只要自己做些“无良”的事情,就总能引得肉蛋兴奋,这似乎是对方的力量之源。

    PS:感谢鸟鸟糖、非墨靡、九啊酒、水渃轩、宇宙的奇点、梦魂千古的打赏,恭喜梦魂千古成为本书第一位打赏读者,萌冲记住你了,以后有什么斯文禽兽的角色,保证第一个给你安排,嘤嘤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