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变质

尼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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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人龙住了一个礼拜,始终没有要走的意思。

    金玉郎渐渐也了解了他如今所处的困境——先前他和陆健儿所结的仇,乃是公仇,陆健儿只是想要段人龙手里的地盘与生意,对段人龙本人倒是没有意见,如果段人龙肯放手认输,那陆健儿甚至还愿意和他交个朋友。然而自从段人龙绑架过陆健儿的妻儿之后,双方之间的仇恨就变了质,转化成为私仇了。

    这就不好办了。

    陆健儿这回是铁了心的要找段人龙报仇,相比之下,租界里的烟土生意反倒变得不那么重要。而段人龙也飞快认清了现实,承认自己是一脚踢上了铁板。忍着脚疼蹦跳了开,他想自己不能坐等着铁板拍下来把自己砸死,自己得赶紧逃。

    正好他还真有路子可逃。

    连毅当初撤得仓皇,将天津租界里的那一摊生意丢给了他。说起来他独当一面,算是自己当家作主,但连毅并没有撤到外国去,和他之间,还有着断断续续的联系。在被陆健儿打得落花流水逃来北京之前,他还忙着为连毅牵线搭桥,要去向租界里的白俄将军们购买军火。连毅如今人在河南,其实一直也没摸清这段人龙算不算是自己的忠实走狗——似乎不像,段人龙从头到脚,没长一块听话的骨头,没有做走狗的天分,但他非常富有行动力,胆大包天无所不为,以连毅的眼光来看,又实在是个人才。

    因着这份欣赏,所以连毅愿意接纳段人龙去河南,一是让他避难,二是手下正缺人才,可以给他派个差事干干。而当连毅的这番美意通过密电传递给段人龙时,段人龙已经在金宅闷得要疯。忽然得知自己又有了去处,他立刻跑到了妹妹跟前:“总算是熬到头了。”

    他这话说得没头没尾,但段人凤立刻就听懂了:“上哪儿去?”

    “河南。”

    “连毅?”

    “对。”

    “干什么去?”

    “不知道,管他呢。”

    段人凤想了想,点点头:“倒也是。”

    金玉郎这时从外面汗津津的走了进来,他是刚出门溜达了一圈,没白溜达,他买了一篮子鲜花回了来,进门时正好听到了段氏兄妹那一段对话,精神便是一振:“你们说什么呢?龙你要去河南了?”

    段人龙回头看了他一眼——对于这位妹夫,段人龙有点不知怎样才好,爱他?办不到,因为心里已经认定了他是个坏种;恨他?也办不到,他毕竟是他的妹夫,况且他和妹妹相亲相爱,小两口儿过得是真不错。

    段人凤见段人龙不言语,便替他向金玉郎答了一个“是”字,然后又对段人龙问道:“但是,你怎么走呢?”

    “连毅本人虽然是跑了,但还没到树倒猢狲散的地步,他想往外弄个人,还不容易得很?你想,从天津到河南,他连军火都有法子运,何况我这么一个能走能跑的活人?”

    段人凤咕哝了一句:“不知道河南那边是什么样的。”

    段人龙还是满不在乎:“管他呢。”

    “得把张福生带上吧?”

    “带。认识他的人不少,他要是不跟我走,留下来迟早是得死。”

    段人凤再次点头——凭着他们兄妹二人那头脑的缜密程度,段人龙的这套出逃计划就算是无懈可击了。原本她比她哥哥想得还要更细致些,但自从和金玉郎大隐隐于市之后,她日益懒惰,自己都觉着自己脑力不足,心里只剩了吃和玩两件事。抬眼望向金玉郎,她一惊,因为看见金玉郎虚脱似的靠着门框站立,眼睛半闭着,手指勾着个小花篮,花篮眼看就要从指尖滑下来了。

    她以为他是生了急病,慌忙上前几步,喊了一声“玉郎”。金玉郎慢慢睁开眼睛,把小花篮递给了她:“你找个地方把它摆上吧。我可能是中暑了,刚才一阵头晕。”

    段人凤当即把他扶回房去,给他吃了几粒仁丹,让他躺下休息。金玉郎闭着眼睛,没法承认自己方才是被一阵狂喜冲昏了头。

    段人龙终于要走了,而且这回走得这样远。河南那边打不打仗?不知道,不过跟着连毅,还怕没有仗打?双手在胸前互握成拳,他摆了个祈祷的姿势,祈祷段人龙抵达河南之后,请务必死在那里,万万不要再回来了。

    金玉郎这一下子乐得头晕,直躺了小半天,才在傍晚时分又下了床。

    这一下午,段人凤只来看了他两次,其余时间一直是在东厢房和段人龙嘀嘀咕咕。嘀咕去吧,他心平气和的想,反正你们也嘀咕不了多久了。

    三个人一起吃过晚饭,天黑之后,段人凤和他回了卧室。他洗过了澡,光溜溜的坐在床边看段人凤:“下午吐了吗?”

    段人凤在床边的藤椅上坐下了,手里摇着一把小折扇:“没有,大概也就是吐那几天,过了那几天就好了。”

    金玉郎笑道:“太好了,要不然,你一吐,我也想吐。”

    段人凤向他一皱眉头:“我有那么恶心吗?”

    “不是,是你一难受,我也要跟着难受。”

    段人凤伸扇子给他扇了扇风,然后说道:“有件事要告诉你。”

    “你别说,我猜猜,是不是让我给龙预备一笔路费?那没问题。玉郎别的没有,钱有的是。”

    “别闹,和你说正经的呢。”

    “没闹,我给龙预备五千,足够了吧?”

    “我想和他一起走,你留下看家。”

    金玉郎看着段人凤,眨巴眨巴眼睛:“什、什么?”

    “他这一路恐怕不好走,我要亲自送他去河南。等他平安到了地方,我再自己回来。”说着她指了指自己的肚子:“正好现在肚子还小,我也不吐了,辛苦一点也不怕。”

    金玉郎忽然笑了一下:“不是还有张福生吗?他们两个搭伴走,还有连毅的人接应着,能危险到哪里去?再说上回咱们好好在家呆着,孩子都没保住;这回你要是再出去奔波,万一受了累,再像上次那样流了产,那——你不要命啦?”

    “少胡说八道,我又不是纸糊的人,哪有那么弱?要是走几步孩子就掉了,那也只能说明这孩子和我无缘。”

    金玉郎挪到了段人凤身旁,从她手中接过扇子,给她扇风:“哪里只是走几步?从这儿到河南,最舒服也就是坐火车了,坐火车也够你受的。况且现在多热啊,河南那边还要更热,你怎么受得了?”

    段人凤向后仰靠在藤椅里,轻声答道:“你不懂。我这个人也许是有点怪,从小到大,一直没朋友,我哥既是我的亲人,也是我的朋友。”

    她眼珠一转,望向了金玉郎,眼神安然笃定:“最好的朋友。”

    “那我呢?”

    “我对你是爱情,对他是亲情,不一样。我也并不是要从你们之间二选一,只不过是他现在落了难,我不能不帮助他。至少,我要把他送到河南去。”

    “那我呢?”

    “你在家等我回来。”

    “万一你不回来了呢?”

    “那除非是我死在外面了。”

    金玉郎霍然而起:“那万一你真的死在外面了呢?我怎么办?你说你爱我,你就是这么爱我的?”他居高临下的指着段人凤,带着哭腔咬牙切齿:“你根本不爱我,你骗我!我在你心里始终是个外人,你根本没把这里当成你真正的家!”

    段人凤抓住了他那只手,想要辩解,可是心中纷乱,一时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她那哥哥对着她啰嗦了一下午,千言万语一句话,就是要带上她一起走——是,他知道妹妹喜欢金玉郎,可是朝夕相对的喜欢了半年多,也该喜欢够了吧?他这一走,和亡命天涯也差不多,谁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北京?也许是隔一个月,也许是隔好几年。他们兄妹两个天各一方,一个死了,另一个都不知道。这怎么行?

    段人龙不是个感情丰富的人,唯独放不下这个妹妹。先前他在天津她在北京,他可以由着妹妹去闹恋爱,横竖两人离得近,真出了什么乱子,他凭着两只脚,走也走得过来。可如今他要去河南了,他不能把妹妹留给那个小坏种。妹妹自从爱上那个小坏种之后,脑子就明显变得有点不够用,长此以往,她定然不是小坏种的对手,人家把她卖了,她兴许还得帮着人家数钱。

    他这回对妹妹毫无保留,把心里这些话一五一十和盘托出。段人凤饶有耐性的听着,心里则是另有一番主意。

    她不全听哥哥的,也不全听丈夫的。这两个人她都放不下,所以趁着现在轻手俐脚肚子还小,她要先护送哥哥去河南,然后再回来安心养胎。哥哥其实就是路上凶险,等他真到了河南,凭着连毅对他的重视,凭着他自身的聪明和运气,段人凤相信他会长命百岁。

    她倒是没打算带着金玉郎同行,因为金玉郎身娇肉贵,一会儿累了一会儿病了,不够麻烦人的。

    眼睛盯着金玉郎的手,她见这只手白白嫩嫩的,越发证明了她想得有理。她不舍得和他对着吵,怕气坏了他,所以起身面对了他,她抬起双手,摩挲小猫小狗似的,一下一下抚摸了他的双臂:“你别着急,坐下来听我说。”

    金玉郎后退一步,躲开了她的双手。恨恨的瞪了她片刻,他转身找出衣裤胡乱套了上,然后一头冲了出去。

    段人凤没追他,两人相伴着过了半年,她也了解了他的孩子脾气。天黑了,外头不热,至多是蚊虫多点,而他体力有限,跑不多久就得回来。等他回来了,她再和他细细的解释。她的口才要比段人龙好些,段人龙向她唠叨了一下午,她应该不用那么久,有半个时辰,也许就能把金玉郎哄得回心转意了。

    段人凤预备了冰镇西瓜和汽水,等着金玉郎跑累了回来吃。与此同时,金玉郎已经冲上了大街。

    夏季店铺都关门得晚,大街上霓虹闪烁,那些大番菜馆更是要开到后半夜去。他穿着衬衫长裤,沿着街边向前走,衬衫扣子系串了,他不知道,衬衫下摆一半掖在裤腰里,一半拖在外头,他也不知道。拖着鞋带的锃亮皮鞋踏过路面,他许久没有在夜里出门上街了,如今对着满街光影繁华,他一时竟有些迷茫。

    和段人凤所想的不同,他此刻并没有气急败坏,甚至,他比平时更冷静。那个能哭能闹的、能打滚能咬人的、半是男孩半是男人的金玉郎,因为受了莫大的欺侮与损害,因为毫无还手之力,所以柔弱的蛰伏了下去,让位给了一个黑影子。

    那黑影子平时就藏在他的瞳孔里,就像他的黑眼珠一样黑。

    他在街边停下来,扭头望向了旁边那灯光通亮的咖啡馆。

    推开玻璃门,他进了咖啡馆,径自走到柜台前,在侍应生面前放下了一元钞票:“我可以借用一下电话吗?”

    侍应生见了钞票,自然同意。于是他抄起话筒,要通了号码。在听到了对方的一声“喂”之后,他开了口:

    “我是金玉郎,找你们大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