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救兵

尼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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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雪总觉得自己骨头硬,有志气,比一般的女子强,结果到了危难关头,她才发现自己真是高看了自己。自己至多也就是比傲霜大姐强,并没有比旁人多长出三头六臂来,真遇到了迈不过去的坎儿,也只会走那抹脖子跳井之类的路。而且,正如人家施先生所说的那样:死也是为了自己而死的,死不出什么感天动地的效果来。

    在那刺骨冰水里泡过了一场的傲雪,这回傲不动了。

    她在旅馆的暖屋子里过了一夜,先是蹲在地上捧着脸,哼哼唧唧的又哭了一场,哭过之后打了一阵瞌睡,她醒了,摸摸那浸过水的大衣已经潮漉漉的半干,外头也已经亮了天,便脱了身上的布衣,将自己那套行头重新披挂了上。小漆皮包倒是扣得严密,里头的手帕、香粉、口红和几张钞票都还保持着完好。她临走之前照了照镜子,见自己面无人色,像个鬼似的,便往嘴唇上涂了一点口红,给自己抿出了几分血色。

    她不等施新月了,横竖这个地方她已经记了住,将来再回来向他报恩便是。如今的当务之急,乃是赶回金宅,尽量的将金银细软收拾出来,带回娘家去。横竖她和金玉郎已经脱离了关系,往后她就独挑大梁过日子,家里有房,住是不愁的,她自己一个人,加上个老奶妈子,吃也吃不多少。金效坤又是伤又是病,如果过不多久死了,那她手里有钱,就去妥善的安葬了他;若是金效坤命大,能熬过这一场劫难,那么山不转水转,未必永远都是霍督理坐天下,霍督理若是有朝一日倒了台,那金效坤就还有重获自由的希望。等他出来了,她那里就是他的家。

    匆匆的离了绿杨旅馆,她叫了一辆洋车,回了金宅。金宅还是老样子,仆人们人心惶惶的,见她回来了,也不知道该不该上前问候。她不管这些人,直接回了自己的屋子,先是用小钥匙开了柜子,将自己的首饰和一千多块私房钱取出来,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小皮箱,她索性给用件衣裳将它们包好,又在外头裹一层包袱皮,打了个小包袱。除此之外,还有十口箱子的嫁妆,堆在后头的空房子里,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嫁妆,但是犯不上留给金玉郎,也应该原样带回娘家去。不过十口箱子不是她能搬运得动的,她得先把小包袱送走,然后再雇些个搬家的“窝脖儿”过来扛一趟。雇几个?两个就够了,他们自有办法和力气,一个人就能抬起五口箱子来。

    傲雪在屋子里转了一圈,这一圈里,她连娘家那边的屋子怎么收拾都想好了。拎着包袱走向门口,她刚要出门,然而迎面走来的几名陌生大汉,让她心里猛地一惊。

    大汉穿着青布裤褂,晃着膀子走路,单看他们那一路步伐,便不是正经人物。金宅从来没出现过这等流氓似的人物,傲雪便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而大汉之中的为首一人抬手向傲雪一指,高声叫道:“回来了!这娘们儿回来了!”

    后头的人立刻都露了笑模样,揎拳捋袖的附和:“算咱们没白起早,还真把她给堵住了!”

    这些人且说且行,直奔了房内来。傲雪慌忙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谁许你们进来的?”

    为首那人进了房门,双手叉腰似笑非笑,先将傲雪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回头说道:“倒是还行。”

    后方的喽啰们继续点头附和:“是,行,不算亏。”

    前方的头领对着傲雪发了话:“昨晚儿就过来一趟了,扑了个空,还以为你跑了呢!”

    傲雪变了脸色:“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光天化日的,你们就敢强闯民宅?”

    “我们不是强闯民宅,我们是过来领货的,你爷们儿前天在赌桌上把你输给我了。”

    “爷们儿?谁?金玉郎?”

    “对喽,就是金二爷。”

    傲雪气得发昏,冷笑了一声:“抱歉,我和金玉郎已经登报离婚了,他不是我的爷们儿,无权把我抵押给任何人。你还是回去找他,让他另选个女朋友给你抵债吧!”

    “离婚?你们什么时候离婚的?”

    “昨天,不信你可以去找份报纸自己瞧瞧。”

    “这不就结了,我这卖身契是金二爷前天签的,那时候你可还是他老婆呢。”

    傲雪一听这人分明是要耍无赖,一颗心登时砰砰砰的狂跳起来:“我就是他老婆,他也无权卖我!你们——你们根本就是金玉郎派来的吧?”

    那大汉嘿嘿一笑:“你爱怎说怎说,反正——”他从怀里摸出一张字纸,向着傲雪一抖:“白纸黑字都写在这上面了,今天你非跟我们走不可!”

    话音落下,他上前一步伸出大手,一把就抓住了傲雪的胳膊。傲雪吓得尖叫一声,刚要挣扎,然而其余几人也拥了上来,七手八脚的架起她就往外走。七手八脚不但力大无穷,而且全不老实,手掌似乎带着黏性,在她身上一把接一把的乱摸。她吓得发了疯,破着喉咙去喊救命,远处的一个小丫头见状,筛糠似的在原地发抖,小刘闻声来了,想要阻拦,结果挨了一记窝心脚,半晌爬不起来。

    傲雪狂呼乱叫的又抓又咬,结果这些人索性将她抬了起来,一路嘻嘻哈哈的向外小跑。半路偶尔也有金家仆人瞧见,可是到了这个时候,傲雪已然不是金二太太了,那几个人又都是个流氓样子,谁敢招惹?

    况且,就算是有那个胆子,也没那个必要。

    傲雪身不由己,眼看着前方就是金宅大门了,她心知自己一旦随了这几个流氓走,前方等着自己的,必定就是个火坑。于是她叫得撕心裂肺,一边叫,一边灰心绝望到了底——金家除了金效坤,其余人等,从主子到奴才,全不是人!她平时并没有亏待过任何下人,可如今他们竟然就那么眼睁睁的看她被流氓们活活绑走!攥着她脚踝的流氓已经迈过门槛,把她的一条腿拉扯出了金宅大门,她猛地向上一跃,要做困兽之斗,然而随即就被那七手八脚重新抓了住。

    忽然间的,有声音从天而降:“你们要干什么?”

    那声音似曾相识,她立时挣扎着抬头望去,隔着满眼泪水,她看到了施新月。

    施新月孤零零的站在金宅大门口,显然也是没想到会遇上眼前这一幕,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扯着长袍一侧,他提高声音,又问了一遍:“你们要干什么?”

    那几个汉子将傲雪抬到了大门外,本是胜券在握的了,冷不防见了这么个瘦骨伶仃的长衣青年,先是怔了怔,随即恢复了豪气:“没你的事!滚!”

    他话音落下,傲雪抢着也嚎啕出了声音:“施先生,你救救我!金玉郎把我卖给了这些人,他们要带我走!可我和他已经没了关系,他怎么能够卖我?”

    施新月一下子明白了:金玉郎这是要对她斩尽杀绝。

    金玉郎当然是可以对她斩尽杀绝的,可他昨天刚救活了她,今天他又怎么忍心看她重新走上死路?背在身后的手攥了拳头,手心硌着个坚硬的小铁管子,是傲雪落在旅馆的一支口红,被他上午发了现,于是他带着这个小玩意儿溜达过来,想着如果自己能够有缘和她偶遇,那么就把这支口红还给她。如果遇不上,那说明他们无缘,他就把这小玩意儿扔掉,就算了。

    事实证明,他们有缘,而且是如此惨烈的缘,每一次相见,她都是在绝路上辗转挣扎。但今朝倒还胜过昨日,今朝,她知道哭闹抵抗,知道大喊“施先生你救救我”。

    他想救她,救了她就会得罪恩公,可周围没有人认识他是谁,他或许可以抓住一个流氓往死里打,让傲雪趁乱逃走。傲雪一逃,他便也逃——毕竟在山上当过半年土匪,他受过历练,不完全是弱书生。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主意对,眼看那扯着傲雪一条腿的汉子最为瘦弱,他把心一横,呐喊一声冲了上去,对着那人就挥了拳头。

    拳头正中那人的面门,那人痛呼着向后一晃,随即果然松开了傲雪,一步跳过去掐住了施新月的脖子。施新月没想到打架里头还有直接锁喉这一招,一口气登时被他掐了断,幸而有人及时跑来,一把拍上了那人的肩膀:“停!”

    那人看了来者一眼,没说什么,梗着脖子松了双手,而那人转向施新月:“请跟我来。”

    施新月喘了两口气:“你是谁?去哪里?”

    那人扫了他一眼,低声答道:“金二先生要见你。”

    他这句话说得巧妙,几乎就是以气流送出了一声耳语,只让施新月一个人听清。而施新月听了“金二先生”四个字,简直如同过了电一般,整个人都抖颤了一下。

    金二先生,金二爷,说来说去,都是一个“他”。他已经连着许多天没有见到“他”了,凭着“他”留下的那几张钞票维持着一日三餐,他有时几乎要恍惚,怀疑那个“他”是自己想象出来的——然而又绝不可能,因为如果“他”不存在,那么他就早已冻饿而死了。

    另一种可能,就是他已经身处于死后的地狱,只不过,他自己不知道。

    那人说完这句话后,对大门口的那几个汉子丢去了一个眼神,那些人会意,放傲雪落了地,但依然反剪双手押住了她,不许她逃。施新月看了傲雪一眼,然后随着那人走向了胡同口——胡同口停着一辆汽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停的,停得安静,仿佛已经来了许久。

    走到车门前,领路的那人将后排车门打了开,他下意识的俯身向车内看,后排座位上歪着个人,那人围着一条极厚的灰色毛毯,毛毯上方露出黑色的西装领子和花绸子围巾。围巾半遮半掩着他雪白尖削的下颏,而他的黑眼睛,也深陷在了同样青黑的眼眶里。

    这是一个病骨支离的金玉郎。

    然而金玉郎仿佛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病态,他躲在温暖的厚毛毯里,先是向着施新月微微一笑,然后开了口,发出了虚而糯的声音:“你怎么在这里?”

    施新月面对着自己的恩公,心头忽然百感交集——恩公是永远不能辜负的,可那个女人,他也是真心想救的。

    他没办法,只能是实话实说:“金先生,我想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