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不懂

尼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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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人凤说不准自己对金玉郎,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怕”。

    单凭他这么个人,细骨头嫩肉的,再坏十倍她也不必怕,横竖她自己也不是好人,她要是再和她那哥哥双剑合璧,更是可以坏出水来。可是对于金玉郎,她确实是有点怕。

    金玉郎早上气冲冲的走了,中午却又回了来。段人龙上午带着支票去银行兑钱去了,留下段人凤在家,他进门的时候,段人凤正坐在正房门前的青石台阶上。一边胳膊肘支在膝盖上,她单手托了头,另一只手向前垂下去,手指夹着半截香烟。忽见金玉郎快步进了大门,她没言语,只把香烟送到口中,轻轻的吸了一口。金玉郎离着老远就开始向她笑,于是她七窍生烟的也笑了,自己都觉着自己笑容缥缈,宛若雾中人。

    等他连蹦带跳的到了跟前,她仰起脸问道:“怎么又来了?”

    金玉郎在她身旁坐了下来:“这也是我的家,我为什么不来?”说到这里,他扭过脸仔细端详了她,同时正了正脸色,做出了认真的样子:“我来看看你。”

    段人凤依旧面对着前方:“看我做什么?”

    “看你还生不生我的气。”

    段人凤一翘嘴角:“别听我哥胡说八道。难道异性之间就不能交朋友?我对你好了,就是想和你结婚?你放心吧,我不生气。”

    金玉郎也转向了前方:“就是因为你对我好,我才不敢和你结婚。”他轻轻的笑了一声:“我的爱情不值钱,不是什么好东西。别以为我是拿话敷衍你,日久见人心,往后你就知道了。”

    段人凤看了他一眼,忽然把手中那半截香烟递向了他:“要吗?”

    金玉郎接过香烟,深深的吸了一口,段人凤看他那个娴熟的姿势,忽然怀疑他是个老烟枪,可当初在土匪窝里时,她可一点也没看出他馋烟来。况且话说回来,他统共才活了二十一年,老又能老到哪里去?

    她心中有问号,但是嘴上不言语。日久见人心,往后就知道了,她宁愿自己慢慢的看,要不然金玉郎若是今天拿了谎言打发她,将来真相大白了,她还要寒心。她段人凤是何等样人?她根本就不给他骗她的机会。

    “我也猜到你饶不了你那个未婚妻。”她说:“但没想到,你会这样报复她。”

    金玉郎连吸两口,低头将烟蒂摁熄在了台阶上:“过两天就和她正式结婚,不举行婚礼了,麻烦,直接旅行结婚。带着她出远门转一趟,然后回家。早就看她和我大哥不清不楚了,这回让他们朝夕相见,腻歪个痛快。”

    “然后你捡顶绿帽子戴?这是报复他们,还是成全他们?”

    金玉郎俯身低头,从台阶石缝里捏起一只黑蚂蚁,放到了手背上,盯着这小黑东西爬行:“等着看吧,明着干,我不是他们的对手,那我就暗着来,横竖我不杀他们,他们也是要杀我,我走投无路,只能是和他们干到底了。”

    说到这里,他捏起那小黑蚂蚁,指头一搓将它搓了个四分五裂,然后站了起来:“我就是为了看你而来的,现在看完了,我就要走了。这一走,明天也许能来,也许不能来,说不准。你和段人龙好好的住在这里,他要是对你讲我的坏话,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听。他不懂我,你是懂我的,对不对?”

    段人凤点头答应了,因为听他又说了孩子话,所以还忍不住微微的笑了笑。其实她也不懂他,之所以得了二十万还不走,也正是因为这一份“不懂”。

    她倒要看看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金玉郎迈步走了,背影翩翩的。他和金效坤实在是有点像,都是颀长秀丽的身材,高而不壮,分明不是文人,但从头到脚,都有文气。段人凤伸手进裤兜去摸烟盒,摸的时候不看烟盒只看他,心里觉得他这个背影真是好看,可若说她纯是为了他好看而动了心,她又不甘承认——她觉得自己还不至于肤浅到这般地步。

    金玉郎出了大门,上了门外的汽车。他原来也是用汽车夫的,自从死里逃生回了家之后,就不用了,因为信不过所有人。汽车夫倒是未必会在汽车里安放炸弹炸死他,不过时时刻刻跟着他,回头定然会去向金效坤报告,终究是个讨厌的眼线。发动汽车一打方向盘,他把汽车往胡同外的大街上开。初秋的天气没个准,热起来竟会是这样的热,他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打开车窗,同时就见胡同口晃晃荡荡的走进来个高个子,正是段人龙。

    段人龙是满载而归,双手十根手指头全当了差,每根指头都勾着一个网兜,低了头走得全神贯注,听见胡同里有汽车声响了,也只横着向旁挪了一步。金玉郎盯着他笑了,然而也不出声,只在汽车从他身旁驶过之时,忽然从车窗中伸出手去,让指尖拂过了他的臂膀。

    段人龙如梦初醒似的一扭头,只赶上金玉郎半张含笑的面孔。他下意识的转身向着汽车屁股“哎”了一声,然而汽车不停,早在前头一拐弯,驶上大街去了。

    段人龙回了家,见了妹妹,第一句话便是:“他又来了?”

    段人凤的屁股似乎是长在了台阶上,她哥哥将要被双手的大包小裹坠成了长臂猿,她纹丝不动,只是旁观:“来了,说了几句闲话,又走了。”

    段人龙咕哝道“看见他了”,把双手的东西送进了堂屋里的方桌上:“记住今天这个日子,今天,咱们总算是脱干净了那身土匪皮,成了这北京城里的有钱人了。”

    段人凤终于提起了一点精神,回头望向了他:“钱取出来了?”

    段人龙搓着通红的双手,把网兜里的大小什物一样一样往外拿:“取了,他对咱们还真是够诚实,说二十万就二十万,银行经理一瞧见那两张支票,二话没说,立刻就同意兑款,但是他那里也没有二十万的现款,求我通融两天。我想咱们现在也花不了那么多钱,干脆就在交通银行立了个折子,让经理把那二十万存到折子里去了。妹,说吧,你想要什么?要什么买什么,反正发财了,不花白不花!”

    段人凤重新转向了前方:“咱们晚上玩去,东西我不要,我只要快活。”

    段人龙从网兜里拿出一只包着细纸的花旗橘子,低了头一边剥皮,一边问道:“玩,要不要带他一个?”

    段人凤摇摇头:“算了吧,他恐怕没空,正忙着结婚呢。”

    段人龙含着一瓣橘子,对着妹妹的背影一瞪眼睛:“求婚还不够劲儿,他还想结婚?”

    段人凤再次回头,几乎将两道眉毛拧了起来:“哥,你别跟着掺合了好不好?我和他真的没什么!”然后她一伸手:“橘子给我一个!”

    段人龙挑了个好的扔给她,看她像是要急眼,所以不言语了。不是他怕她,是他一共只有这么一个同胞手足,他爱她。

    段氏兄妹在这边计划着如何快活,而金玉郎回到家里,先是去见了冯芝芳——昨晚回来得太晚了,今天又走得太早,他还没有向大嫂道辛苦。冯芝芳受了他的恳求,昨日不动声色的将连家傲雪修饰装扮了一番,让她在宴会上足以和他相配,这算是一份功劳,要不然朋友们看见他向个土头土脑的姑娘求婚,他金二爷的风流名声必定要受损。名声关系着他的身价,虽然他从小到大,一直游手好闲,唯一的事业便是活着,若是除去了他名下的财产不提,单他这人本身,似乎是没有什么价值可言。但如今不值钱,未必将来会永远没出息,他虽不是个力争上游的要强青年,但隐隐约约的,胸中还留存了一点志气,总感觉自己不会就这么一直胡混到死。

    至少,他不能坐以待毙,他得自保。

    金家现在恢复了常态,白事的痕迹已经全被抹去,上下人等受了一场虚惊,如今也都有些慵懒。冯芝芳中午起床,这时晨妆鲜艳,正坐在屋子里吃早餐。见金玉郎来了,她心里倒是有几分欢喜:“你这是刚起来?还是已经在外面跑过半天了?”又对着桌上的面包火腿咖啡一抬下巴:“吃不吃?让春杏给你拿一份餐具去。”

    金玉郎拉过椅子在她面前坐下了:“我吃过了,不用管我。”说着他拱手抱拳,郑重的一拜:“嫂子昨天为了我,没少劳心费力,我是来道谢的。”

    “不用你谢,我是你唯一的嫂子,家里又没别的长辈主事,你的亲事,本来就该归我操心。原来你对连二姑娘淡淡的,我看着其实也着急,就不提那些自由恋爱的话吧,只说这年轻轻的小两口儿,总应该情投意合,将来才能把日子过好。可你若就是不喜欢人家二姑娘,谁也没办法,而且还不能退亲,连家那个境况,咱们要是说了退亲的话,外人都得以为是咱家嫌贫爱富。再说你大哥第一个就不会同意,他常夸二姑娘好,说她嫁过来正好可以管束管束你。”

    金玉郎笑道:“我做什么坏事了,还非得专门娶个太太来管着我?”

    冯芝芳不理会他这闲话,自顾自的往下说:“如今你对二姑娘回心转意了,我心里也算是放下了一块大石头。这回好了,双方都是知根知底的,小两口自己又都乐意,那还有什么可说的?挑个好日子,就可以把事情办起来了。”

    金玉郎含笑摇头:“俗。”

    冯芝芳一瞪眼睛:“我怎么俗啦?”

    “还‘挑个好日子’,‘把事情办起来’,闹哄哄的多没意思啊。大嫂,我有个主意,我想旅行结婚。现在人家都这么干,又浪漫又轻松。”

    冯芝芳嗤笑了一声,刚想驳回,可是转念一想,发现自己亲戚家里还真有两对年轻夫妇是这么干的,但她随即又发现了新问题:“不对,新婚夫妇现在的确是都要旅行,可人家是先在家里举行了典礼,然后才走的。”

    “那不是真正的旅行结婚,那只能算是新婚度蜜月。”说到这里,他起身挪到了冯芝芳身旁,小声说道:“我们分头行事,你去运动大哥,我去运动傲雪,我有自信让傲雪听我的话,只要你能让大哥别捣乱就行。”

    说这话时,他双目直视着冯芝芳,目光炯炯的,同时又有点眼巴巴,是个又胆大又心虚的大男孩子。冯芝芳被他盯得简直没了办法,又想小叔子这样信任依赖自己,眼巴巴的跑过来和自己说体己话,自己怎么忍心还摆着嫂子的身份,和他讲那些大道理?

    “那我试试吧。”她一边摇头一边笑语:“但是你别指望我,你大哥十有八九不会听我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