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兮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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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摸是十月里收到了信件的原因,余氏也就嘴上念念,心里还算踏实。“大郎媳妇我瞅着这天,你这肚子都三个月,一天天的大起来,还是别出门摆摊了。”

    “那你呢?”宝宝满三个月后,季歌就不太想动弹,也跟这气温有关,天寒地冻的,她不想遭那罪,就想懒洋洋的窝在家里,烤着炭盆,嚼嚼零嘴,唠唠常家,做做针线活,和宝宝说说话,悠悠闲闲的过着。

    “我?”余氏应了声,顿了会,笑着道。“儿子会挣钱了,我这把老骨头也该歇歇了。”大郎媳妇呆在家里,就算有阿桃和三朵在,冬日里地湿路滑,她也不太放心,再者,她一个人摆摊也没劲,冷冷清清的,不如一块窝家里,庄稼汉还分农忙和农闲呢,她们摆摊做小贩的,也不能年头年尾都忙活是卟,歇歇也好,手里钱财够用就没啥可急的。

    三朵抬头看着大嫂和余婶。“你们不出门摆摊了?”一双眼睛闪闪发亮。

    “对啊,不出门了,窝在家里。”季歌伸手揉揉三朵的发顶,又对着阿桃柔声道。“别绣了,停着歇会。”

    阿桃头也没抬,甜甜的应。“嗳。就差一会功夫,绣完了就妥帖了。”

    “阿桃吃果脯。”三朵自己吃了块,又拿了块递到阿桃的嘴边,笑嘻嘻的道。“你的是酸的,我的是甜的。”

    “姐说,甜的吃多了牙齿里长虫子。”阿桃嘴里逗着三朵,手上绣活不停。

    三朵啪了啪手。“不怕,我就吃了几个,一点也不多。”

    “你明年打算让阿桃进锦绣阁?”听着俩个孩子说话,余氏乐呵呵的问了句,又笑着说。“大半年的光景,小孩子家家,长的就快,都脱胎换骨了。”

    季歌还没有出声,阿桃就说话了。“我不去。”

    “怎么了?”季歌脸上的笑僵住了,一头雾水的看着阿桃。“好端端的怎么就不去了?”早就寻问好的,明年开春送着去锦绣阁。

    阿桃抿了抿嘴。“不想去了。”

    “啊!”余氏也傻眼了。“阿桃啊,这锦绣阁可是个好去处,往后出息大着呢,你姐为了你来年能选上,平日里吃的喝的多注意,换着法子做吃食,就想让你长高点,身板圆润些,怎么又不想去了?”做的努力不得都打了水漂。

    “等我满了十岁再去。”阿桃将手里的绣活细心的收了针。

    季歌看着那做好的尿布,忽的就明白了,眼眶有些微微泛红。“阿桃,你老实跟我说,是不是为着我才不去的?”

    阿桃沉默了会,才点了点头,飞快的说。“姐,我十岁再去也好,五年出来才十五岁。”她是见过大嫂带妞妞的,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她得留在家里帮衬着姐,不能让她太劳累了。

    “哎哟,这孩子。”余氏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大郎媳妇可真没白疼这孩子。

    季歌心里头热乎乎的,笑着道。“没事儿,你姐夫说了,会雇个婆子,张罗日常琐碎,店里有他看顾着,我就带带孩子。”

    “我十岁再进锦绣阁。”阿桃似乎打定了主意,不说别的,就只重复这句。

    三朵没怎么明白,却听懂了阿桃的话,笑嘻嘻的说。“我也不进锦绣阁。”亲呢的挽着阿桃的手,笑的好灿烂。

    “咱们就窝在家里玩耍。”阿桃喜笑颜开的接着话。

    季歌略显无奈的看向余氏,余氏瞅着那嘻闹成一团俩孩子,小声的安抚。“这才十一月呢,也还早着,到时再说吧。”

    “嗯,只能这样了。”季歌蔫蔫的应着。

    冬至过后,太阳好像出了远门,整天整天的见不着它了。天灰蒙蒙的,没有飘雪,也没有下雨,寒风细细碎碎的吹刮,无孔不入。

    十一月十三,花大娘和莹姐过来窜门,带来了刘家兄弟和余玮捎回来的信件,没有带亮亮过来,外面实在太冷了,怕他受不住,小孩子得稳妥些。

    “三郎还得两个时辰才能归家呢。”知道儿子又捎信回来了,余氏特别高兴,泡了两杯热腾腾的茶进屋。“来来来,喝茶,喝茶,这茶香着呢。”

    花莹挑着攒盒里的吃食。“阿杏也识字啊。”说着,她拧了拧眉头,抱怨着道。“没想到,这回都不能赶回家过年,也不知道那商队的管事是怎么想的,挣钱哪有团圆重要。”

    “什,什么!”余氏乍听这消息,有些承受不住,嗓子都尖了两个音。

    “余家妹子莫慌,莫慌。”花氏知道坏事了,白了眼自家闺女,真是个粗神经。“先让大郎媳妇把信给念了,你先听听信里是怎么说的。”

    花莹缩了缩肩膀,她这快言快语的毛病总改不了,可真愁。

    季歌忙拆了余玮的信,一目十行的看着,嘴里边说。“余婶,你听,我给你念念阿玮写的信啊。”

    要念儿子写的信了,余氏激动的情绪才略略平静了些,催促着。“快念快念,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过年怎么能不回来呢。”整个人急的不行,眉头都拧成一团了。

    余玮的信跟上回的信差不多,结尾的时候,才稍稍说明,这回的商队得去更远的地方,过年就不回松柏县了,最快的也得来年三四月份才归家,运气好,跑了这一趟就能挣大笔银子,靠着这笔银子就能在县城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买宅子买店铺,不用愁柴米油盐。信件里依旧夹了张银票,依旧是二十两银子。

    “这是咋回事啊。”余氏捏着薄薄的银票,失神的呢喃,显然接受不了。

    季歌温声细语的道。“余婶我看看大郎信里怎么写的。”应该会写的详细些。

    刘家的信里,写的确实要详细,在西北遇见一支相熟的商队,俩家商队的管事不知道讨论了些什么,后来决定不返程了,去更远些的地方做趟大买卖。他们都不太乐意,却也没得法子,压根就不能自己做主。

    信里细细叮嘱着,都立冬了,天气寒冷,让季歌千万别出门摆摊了,上回信里夹了五十两,这回信里也夹了五十两,总共有一百两银子,就算好吃好喝的花着,也足够一家子嚼用了,除了这事,还寻问了家里的日常琐碎,又说了说在商队里的生活,以及路上的妙闻趣事,跟上回的信没什么差别,最后一遍又一遍的要他们顾好自己。

    透过薄薄的纸张,季歌仿佛可以看见大郎对家里的牵挂和担忧,怕是恨不得飞回来瞅上一两眼。家里还好能接到他俩的信,可他们在外面行走,却只能悬着颗心,日不安夜不眠。信里说是在商队里过的很好,只怕都是些场面话,报喜不报忧。默默的把信件折叠好,待三郎二朵回家了,他俩还得看看。

    都到了没法改变的地步,总得想些好的,跑一趟时间久是久了点,挨挨也就过去了,明年就不用面对分离了,可以安心的张罗宅子店铺的事,好好的把家整顿整顿。这院落只是暂时的居住地,不属于自己,也就没怎么拾掇,季歌琢磨着等往后,她定要把宅子拾掇的和她想像的一样,充满着家的温馨,像阳光清新的干燥暖暖洋洋。

    “比西北更远的地方那是哪里啊?”余氏一脸的问号。

    季歌想了想。“听说西北是个边荒地,比西北更远的地方,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听说那地方出好药材,千金难求的。”其实她想的,西北是个边境区,再过去就是别的国家了吧?也不知是怎么个情形,还是别告诉余婶的好,至少这借口,她多少还能有些想像,真说了实情,不知道要慌成什么样了。

    “人参啊!”余氏瞪圆了眼睛惊讶的说着。“深山老林里出人参和灵芝这样的天价药材呢。”

    花氏也在旁边搭话。“可不就是,卖的可贵可贵了,难怪他们说,这跑一趟比以前跑两趟钱还要多,真来了运气挖出个百年老参,不得发财了。”

    花莹虽懂的不多,好歹丈夫回家后,也会跟她说说商队的事,知道点皮毛,虽然她也不太知道西北更远的地方,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可明显不是深山老林好么!她正要开口呢,就被老娘暗暗的揪住了胳膊。好吧,不说了,她吃果脯总行吧。

    “足足两个商队呢,就算遇着了野兽,都是青年壮汉,也出不了什么事,那野兽远远见着了,说不得还会转身就跑。”季歌眉开眼笑的嘀咕。

    余氏听着连连点头。“这倒是真的。像那狗,你若怕它,它还就一个劲的朝着你凶,你若放狠点,它就蔫了。”

    “可不就是这么个理,我跟你们讲个笑话……”花大娘说起以前村里出过一个笑话,吧啦吧啦。

    这话题就这么不着痕迹的转到了家长里短,说说笑笑的一下午眨眼就过去了,因冬日里昼短夜长,到了傍晚,那风刮地刺的脸生生疼。花大娘和花莹也就没有久留,看着时辰差不多,起身离开了猫儿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