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清水浅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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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齐辉和孔德祈福的叶慕希并没有得到谁的保佑,此刻他的心情是崩溃的,就像是被迷宫捉弄了一次又一次转悠到口干舌燥精疲力尽之后发现前路依旧崎岖迷离出口依旧长路漫漫时的抓狂感一模一样,恨不得抓着头发仰头望天——这里是哪里?

    现在他身处的地方是一方密林,四周密密麻麻不是树就是草,要不就是石头和青苔,让人根本无法分辨出东西南北来。眺目望去,一人高灌木林扎成球,一个球一个球的层层堆叠,很好的遮蔽了视线。就算是做了记号也无济于事,纵使飞跃上树走空中路线,他们依旧找不到一条像样的出路。

    许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的叶慕希缓缓地闭上了眼,在心底深呼吸一口再慢慢的吐出,然后,猛的沉下脸伸手就在瞿不归的脑袋瓜上拍了一记,额角青筋跳的欢快:“不是说天魔教总坛就在不远处吗?交给你的话不出一日就到吗?那么你告诉我这里是哪里?还是说天魔教的总坛就在这片密林之下,嗯?”

    摸了摸被拍的地方,瞿不归四下里环顾起来:奇怪了,他明明记得是往总坛走的啊,为什么会走错地?不过,瞿不归信心满满的保证道:“阿慕放心,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走错了!”

    喝醉之人从不承认自己喝醉,迷路之人永不认为自己迷路。路痴瞿不归的心里,也从来没有自己是路痴这一认知。所以他说起话来特别的诚恳真挚,还特别的能唬人。

    看着神情坚定的瞿不归,叶慕希还能说什么呢?他们两人之中瞿不归才是在天魔教长大的那个,如果不跟着他走的话还能跟谁走?天魔教可不像其他教那样位置是暴露在外的,就连教中外围都不清楚总坛的位置,更别说外人了。要不然怎么会被传说的那么神秘?

    但很快的,叶慕希就发现自己错了,真的错了。就算不知道天魔教总坛的位置他也不该跟着瞿不归走的,他更没脸承认潜意识里他真的曾经相信过瞿不归会走对路。现在,看着陡峭的悬崖以及光秃秃的荒山野岭,叶慕希恨不得跪地泪流。

    ——这又是哪儿?

    从深山老林到荒山野岭,这种进度算是怎么会是?他们已经转悠了整整十天了,这十天之间,途中从未见过城镇,他们没水没干粮连匹马都没有,干干净净的让叶慕希很想揍瞿不归——当初就是这个人,二话不说将他从客栈带走,害得他行李都没来得及拿就踏上了这不归路!

    现在他们只能露宿荒野,自食其力就地取材,打一些野味剥皮洗净后架火上烧烤。虽然没有调料使得烤肉淡然无味,但因为是野生的,肉的劲道足腥味小,吃着口感还算不错,就是吃多了腻味。想换换口味嘛,又担心一不小心采摘了有毒的野果或者野菜,到时候大仇未报没死在仇人手里却死在自己手里,那就真的没处申冤了。

    知道自己做错了的瞿不归乖乖的蹲着低头做认错状,他缩着高大的身体就像是螃蟹走路那般小心翼翼的一点一点往叶慕希身边挪,他看一眼叶慕希然后挪一步,再看一眼再挪一步……就这样往复循环了十来次,终于挪到了叶慕希的身边,抬头,刚准备说什么,就听火堆里突然噼啪一声有树枝爆裂,惊的正处于忐忑不安状态的瞿不归差点原地跳起来。

    看见这样的瞿不归,叶慕希忍不住叹了口气,心不可抑制的软了下来。他发现自从认识这组数据后,自己叹气的次数直线增长,心软的次数也大幅度的增加了。明明三个世界之中,这人的岁数都要比自己来的大,该沉稳包容的难道不该是对方吗?为何反而是他这个年纪小的?

    对着瞿不归招招手,叶慕希将手中串着兔子的粗树枝递给对方,“给我好好烤,烤糊了今晚就没得吃!”

    “哦。”瞿不归缩了缩肩膀,脑袋耷拉着语气恹恹,但手中却如他答应的那般仔细的转着注意着火,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生怕一不小心就烤焦了。

    瞿不归倒不是担心没晚饭吃,反正身体好内功也深厚,饿个一两顿也不要紧。但若烤糊了的话,阿慕会对他更加失望的吧。他都已经做错事了,不能再让阿慕失望了。不能够让媳妇得到满足的男人枉为人夫!

    但是、但是……瞿不归的脑袋耷拉的更厉害了,身后一大团的阴影笼罩,垂落在阴影之下的脸上堆满了沮丧:他是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错路啊,明明以前都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啊(天魔教上下教众:……我们不说话就呵呵。)。为什么自己这么没用?以往能够做好的事情一遇上阿慕就会出错,阿慕对他的印象肯定已经低的不能再低了,这样子他还能够成功把阿慕骗回天魔教成亲进洞房吗?不过,他好像还不知道男子与男子究竟该怎么洞房,毕竟连男女之事都不甚清晰。所以,他是不是应该提前去找一些小册子偷偷看看?

    完全不知道表面上看着垂头丧气的男人脑子里已经弯弯绕绕转到了十八禁频道,叶慕希只当瞿不归还在低落期,伸出空着的那一只手在他头顶上揉了揉,叹息一声,开口的话语带着几分无奈几分包容还有些许淡淡的认命。

    “好了,我们暂时先不去天魔教了,一个月后武林大会在南宫家举办,白家人也回去,还有那些和我有仇的,他们都会到场。如果你们教中有人知道你不认路的毛病的话,应该也会有人猜到去那里等着我们,我们去那里会面就是了。等办完事,跟着他们一起去天魔教就不用再走错路了,别担心。”

    见叶慕希不但不责备他反而安慰他,瞿不归立即精神了起来,耷拉的脑袋几乎瞬间就抬了起来,看向叶慕希的双眼亮晶晶的仿佛缀满了小星星,屁股后面更是有一根毛茸茸的尾巴摇啊摇的起劲。

    “阿慕,我帮你报仇!”

    没错,自己不认路又有什么关系,以后只要跟着阿慕走就是了,阿慕去哪里他就去哪里。他只要当好阿慕的后盾,在阿慕需要他的时候随叫随到:阿慕想要杀人放火,那他就给阿慕看门望风;如果阿慕想毁尸灭迹,那他就帮阿慕完坑填土。总而言之,谁敢欺负阿慕他就帮阿慕报仇,阿慕看谁不顺眼他也帮阿慕报仇!什么?你说看不顺眼不算仇?呸!阿慕那么好,看不顺眼的肯定得罪过阿慕,当然要报仇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又莫名其妙兴致勃□□来的瞿不归,叶慕希好像看到了几个明晃晃的大字正黑漆漆的刻在了瞿不归的脸上:请叫我打手大人!

    扶额,叶慕希觉得自己的性格在不知道的时候逐渐的向着诡异的方向发展了,要是以前,他的思维不可能那么奔放。还什么不由自主的心软?不直接无视就已经够好了。

    在遇见黎叶之前,他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说得好听点叫淡定从容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说得难听点就是呆板无趣毫无激情死气沉沉。就连公司领导也曾经意味不明的感叹过,说他的性格简直就是天生吃这口饭的,天生冷情。

    当时他是什么感觉来着?

    叶慕希目光微微垂下,落在了跳跃的火焰上,火红橘黄的火焰映照着叶慕希的脸,铺染开一层暖暖的光,使得那双漆黑的眼也似萌上了一层火红光焰,隐隐约约朦朦胧胧似有什么闪烁。

    大概……只是无所谓的笑了一下吧。

    天生冷情?

    叶慕希嗤笑一声,没有人知道在他还不懂事的时候也曾疑惑过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有爸爸妈妈而他却没有。年幼的他也曾一夜夜入睡时希冀过明天睁开眼时可以看见属于他的爸爸妈妈会站在他的床前,对着他展开怀抱笑容温柔的说一声:小希,我们来接你回家了。只要这句话,甚至不用说一句对不起,他就可以高高兴兴毫无芥蒂的跟着他们回家。

    但人不能永远只活在童年,懵懵懂懂却执着坚定。他也渐渐的长大,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也被时光渐渐抛却遗落在过往,成为记忆之中最陈旧的一页。余下的是现实教会他的知足常:因为拥有的太少,才学会不去寄望太多。

    慢慢的,这成了习惯,融入了骨血如同空气一般如影相随。到最后,面对世界赠予的人、事、物,首先想到的不是得到的快乐,而是去质疑自己真的能够得到吗?得到之后会失去吗?如果注定无法拥有,那么就从一开始就选择漠视吧。

    有人曾义正言辞的骂过他说他过的太消极,那时候他只是淡淡的瞥了对方一眼没有理会也没有辩驳。辩驳什么呢?无论说些什么,拥有的人永远不会明白总是没有的人那种被世界都遗弃了的难过,它不疼不痛,但可以让你窒息。

    有些话语震耳发聩,它拥有着比利刃更锋利的光芒,可以劈开包裹在外面的套子逼其露出真容。但有些话语却过于苍白,无论言辞多么富有哲理又是多么的推心置腹,最终也不过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空洞安慰。

    在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之前,别将别人的懦弱指责的如此理所当然,无论是否真心实意又是否好心好意,都不要太过想当然。因为有些东西是不能撕开来摊在太阳底下被人观看的,太过鲜血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