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Chapter 66

阿辞姑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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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防盗章, 如果看到这条信息, 证明你跳订的太多啦_(:з」∠

    他今天本来应该把堆积起来的翻译单子做一做, 或是去画室看看有没有想要买画的新顾客,可他今天实在太累了, 累到他什么也不想干,只想迫切地见见那个人,或是听听他的声音也好。

    白一尘抖着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期间几度不稳, 差点将手机摔落。

    他翻动着通讯录, 想要找到那个熟悉的昵称, 终于翻到时, 白一尘却怔怔地放下手机——他已经忘了, 在他第三次自杀时曾经拨打过这个电话,不过话筒里传来的冰冷的机械女音却告诉他“对不起, 您拨的号码是空号”。

    而昨晚, 他和时亦南进行了最亲密的身体交流, 却忘了询问他现在的手机号。

    如果时亦南今晚没有回来, 他是不是还要像以前那样,在这个城市独自再等上四年?

    手机屏幕因长时间没有操作渐渐暗了下去,白一尘望着屏幕中灰暗的自己, 刚刚哭泣时胸腔澎湃待涌的情绪忽然间都沉淀了下去, 蜷缩回他的心脏深处, 像一场骤然而至的暴风雨, 在急促的捶打后回复宁静,继续缄默着。

    白一尘沉默了几分钟,忽然间发现他其实已经没有必要再难过了。

    时亦南今晚回不回来都没关系,反正他很久以前就放弃等待他回来的那个希望了。而他在死之前居然能再见时亦南一面,这就足够了。

    白一尘从地上爬起,坐到画架前扯下盖住画像的白布,抬手轻轻抚着画像上的人的每一寸面庞。

    半晌后闭上眼睛,轻轻凑到画布前在男人的额上印下一吻——

    “今天也很想你,晚上早点回来。”

    .

    时亦南离开白一尘的这几年间,早已将企业间的一切事物打理完毕。家族企业就是这点不好,关系太过错综复杂,还有各种亲情牌要打。

    可惜他们后来遇上的对手是时亦南——别说讲亲情,他连道理都不和你讲。

    于是仅仅四年,那些犹如附骨之疽的老股东们便被时亦南收购了股份,半分情面都不给地赶出了公司,形成如今整个公司以他独大的局面。

    但要做到这一切需要付出的努力和代价很大,因此这些年来时亦南整个人都如同一架工作机器般,全身心投入在他的公司上面,除了生病以外从来没有缺勤迟到过。

    而今天,白秘书却发现他的老板没有生病但迟到了一个小时,不仅如此,他还要搞早退。

    “给我报下下午的行程。”

    白维欢翻了翻手里的笔记本,开口道:“时总,您下午3点有个会议要主持,之后还有份合同需要您过目一下……”

    “推到明天吧。”时亦南没等白维欢把话说完就开口了。

    白维欢一时没反应过来,怔愣道:“啊?”

    “你去希尔给我订个座位。”时亦南一边说着,一边从盒子里取出一个装裱精致的相框,小心地放到自己的办公桌上。

    站在他旁边的白维欢一眼就看到了这张他曾经在时亦南的钱包里见过的,一点也不陌生的相片,不过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到——这是一张时亦南和另一个年轻男人的合影。

    照片上的两人都穿着白色衬衫,一看就知道他们那时正处于青涩的学生时代,时亦南的手搭在那个青年的肩膀上,动作亲昵,而青年面容白皙,五官精致,抿着唇有些腼腆地笑着。

    他作为一个合格的好秘书,不该问的东西从来不问,所以他不知道这照片中的青年是谁,但他不止一次见过时亦南在应酬结束后,坐在车里偶尔会摩挲着这张合影出神的模样。

    白维欢跟了时亦南四年,几乎就没见他跟什么女人暧昧过,但他也从没说过他有什么喜欢的人。直到白维欢看到这张照片,才隐隐顿悟也许时亦南喜欢的是男人,可除了照片中的黑发青年,他也没见老板对其他男人有过好感。

    “要情侣座吗?”白维欢记下时亦南的话时,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时亦南有些好笑地看了他一眼:“不是情侣我让你定希尔干嘛?”

    希尔酒店是有名的情侣圣地,白维欢当然知道,他只不过是确认一下:“好的老板,祝您约会顺利。”

    “等等。”时亦南喊住要离开的白维欢,补充道,“再帮我订束卡罗拉玫瑰吧。”

    白维欢记录的动作停了停,这下心中是真的有些诧异:时亦南连他母亲的生日都不会送束康乃馨,只是让他给叶婉香女士打笔钱就完事了,今天又是订情侣座又是订玫瑰的,看来他是真的很在乎这个照片中的人。

    只是以前怎么从来没听时亦南提起过他呢?

    白维欢又看了一眼相片中的青年,那里青年含蓄羞怯地望着镜头,而他所站的角度刚好对着青年的眼睛。那双眼睛干净透明,白维欢望着它们,蓦地就想起了他大学读的一本书,是刘鹗写的《老残游记》

    书里写着那么一句话:“那双眼睛,如秋水,如寒星,如宝珠,如白水银里头养着两丸黑水银。”

    白维欢以前一直觉得这样的描写一定含有夸张的成分,这世上哪有人的眼睛真的生得这么漂亮,可是今天他第一次在白日里看清让时亦南在数个夜里凝望过的青年,他才陡然发现,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人——黑目若点漆,眸光似灿星,笑盈盈地盯着你看时就像把小钩子,多看一眼都会沦陷。

    白维欢不敢再多看,快步离开了办公室。

    而时亦南在白维欢走后,就一直盯着照片中的白一尘看,那是他和白一尘在一起第一年时拍的,照片中的青年面孔上还带着几分稚嫩,眼眸和唇角勾起的弧度都抿着几分腼腆和羞涩,与之后他在床上的放纵和热情完全不同。

    回忆起昨晚那一场令人身心餍足的情.事,时亦南深吸一口气,只觉得此刻比他当初完全掌控公司时还要满足。

    他掏出手机,翻到“小宝贝”那个昵称拨了过去。

    电话刚响了两声就被接通。

    “喂?”

    青年慵懒好听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时亦南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小宝贝,是我。”

    白一尘开着手机免提,屏幕上是一串陌生的数字,他手上动作不停,听到时亦南沉沉的笑声后也跟着笑了起来:“亦南。”

    “在做什么?”时亦南往后一靠,转了圈转椅望向身后落地窗外的景色,“又在画画了?”

    “在想你啊。”

    “是想我还是想你的大宝贝,嗯?”

    “都有想。”白一尘诚实地回答道。

    时亦南简直爱死了白一尘的这份坦诚,青年从来不掩饰他对他的深爱,即使是在两人刚在一起还放不开手脚时,青年也是满目深情,像注视着相爱了几世的挚爱般凝望着他。

    和白一尘分开的这几年,他没有一天不再思念他,只是这份思念有时深有时浅。浅的时候,他会觉得时间久了,他就会忘了白一尘,然后和另一个人开始新的恋情,在老后的时光中偶尔怀念起他的初恋;而深的时候,他又恨不得马上乘坐一架飞机飞到白一尘身边,狠狠抱住他的小宝贝,和他激烈地缠吻做.爱,告诉他他回来了。

    但是他既没有开始新的恋情,也没有回来寻找白一尘,直到他收到这次同学聚会的邀请。

    一开始他没有回来找白一尘,是不能——他还没有完全掌握公司,躲在暗处的敌人虎视眈眈,他不能分心;而到了后来,他却是不敢。

    他怕再次见到白一尘后,看到的不再是他依旧深情的目光,而是满目的恨,恨他当初那样绝情地离去,所以这么多年来他只是浅浅地打探着白一尘的消息,仅仅知道他过得不错,生活富裕而已。

    一切的转机出现在他在收到这次同学聚会的邀请。

    时亦南想着,要是白一尘恨他,那他与他好好道别,从此退出他的世界;如果白一尘还有一点点爱他,哪怕只是一点点,他都会把他追回来,给他自己这一生能献出的所有爱意,给他最好的一切。

    万幸的是,白一尘还爱着他。

    在与白一尘对视的那一瞬间,时亦南就得到了这样的答案——

    白一尘还爱着他,一如既往的深情,只需一眼就能叫他满心欢喜,如饮甘饴地束手就擒。

    这真是世界上最好的事了。

    那天不是情人节,也不是任何一个节日,但白一尘后来却总是忍不住把那天当做他的祭日来哀悼,因为那一日的绝望和灰暗就像是一把把锋利的刀刃,铺天盖地而来,狠狠地扎在他的心脏上,将他推入了一个无底的深渊。

    从那时起,寂寞,痛苦和绝望就开始取代时亦南和他日夜相伴,形影相随。

    他那天醒得特别早,醒来的时候时亦南正逆着光站在窗边打领带,那天早晨的光线很强,他看不清时亦南脸上的表情,所以他起身,惺忪着睡眼和时亦南交换了一个极尽缠绵的吻。

    时亦南狠狠地吸吮着他的唇舌,吻得像是要把他撕碎了完全吃下一般凶狠,他艰难地喘息着努力回应他,差一点就擦枪走火来了一发,然而时亦南很快就收了劲,揽着他的腰温存了一会,半句话也没说就离开了。

    放在平时,白一尘很可能会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但也许是那天的吻太热烈了,热烈到他以为时亦南也像他爱着他一样——离不得,抽不开,拽不断,旁人轻轻碰一下都会忍不出厮杀上去,搏得满身是伤也不肯放手。

    可从头到尾,不肯放手的也只有他一人。

    时亦南一直都是潇洒的,像一股不期而遇的春风,徐徐转入他的心中,又悄悄离去,自在而毫不留恋,只有他放不开这缕风,妄图抓住这根本摸不到的东西。

    除了必要的证件,时亦南的衣服、领带、皮鞋、洗漱台上的剃须刀,甚至连床头柜前的充电器,他一样都没带走,给了白一尘一种他还会回来的错觉。

    但他一直都没回来,还带走了白一尘世界里的所有颜色。

    【我们分手吧。】

    时亦南给他发了这样一条短信,之后就消失在了茫茫的人海里,留下他一个人在那个有些小但很温馨的出租屋内迂回徘徊,守着他那连带句号在内的六个字符等过三个春秋,等出左手腕上那道以爱为名的荣誉勋章。